环保督察整改不到位 江苏南通7名干部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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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603000)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报道,近日,江苏省南通市7名领导干部因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未得到妥善整改而被严肃追究责任,导致企业长期走私。
2016年8月15日,当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进驻江苏省时,它向地方当局发出了一份请愿书,称“通州区东升印染公司利用暗管盗取河流中的污水”。接到交办文件后,南通市和通州区立即组织调查,2016年8月16日晚,发现东胜印染公司在桐庐运河沿线埋设了两根暗管。同年8月23日,南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处理了此事。但此后,南通市和通州区未采取有效措施,当发现企业地下管道且管道内剩余水中氨氮浓度超标时,未跟进地下管道开挖工作;在环保部门后续执法经常受阻、企业拒绝配合、甚至威胁恐吓执法人员的情况下,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据群众反映,2017年8月8日至12日,环境保护部成立督查组,对江苏省南通市和通州区环保督察中心整改不力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经过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此外,检查组现场检查人员还发现,东胜印染公司另有一条暗管,管内高浓度废水外溢,违规规避在线监测,利用帆布水管盗取未经处理的高浓度废水和氧化塘污泥,并在污水处理站设置警铃应对检查。同时,东胜印染公司周边还有奉节印染、恒达印染、万达染整等企业,都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共收到536份反映本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的报告,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是,地方党委和政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群众环境报道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2017年9月5日,为了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强化环保责任,强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严肃性,环保部将督察和问责档案移交给江苏省。江苏省对此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作出了明确指示,要求严肃查处,依法惩处;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环保厅立即进行了调查;南通市和通州区迅速整顿并彻底取缔了非法企业。
根据有关规定,经查明事实,江苏省决定对7名责任人追究严重责任,并给予南通市政府副秘书长倪永平行政处分;宿迁市委副书记(时任南通市委常委、通州区委书记)宋乐伟、通州区委书记(时任通州区区长)陈永红受到党内警告,通州区区委副书记(时任通州区常务副区长)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通州区公安局副局长王志清、水利局局长丁华、环保局副局长蒋军(当时主持工作)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员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安排。南通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的问题非常深刻。要从政治高度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落实承诺,取得实效,赢得人民信任。环境保护部将发现和调查那些混日子,作出虚假回应,甚至欺骗他人,不会容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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