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旧建筑安装电梯所需资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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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在旧楼安装电梯所需的资金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
近日,《佛山市既有居住建筑安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市国土规划局网站上公布。《办法》规定,旧建筑应当安装电梯,“在现有住宅建筑中增加电梯,应当经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家庭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批准”。增加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专有部分是指房地产许可证的登记部分)。
《办法》解释了在旧建筑中安装电梯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六种方式筹集。首先,根据楼层、建筑面积等因素,业主按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的业主协商确定。第二,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商品住宅,经拟安装电梯的建筑物所有人同意,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房改可以由产权单位申请使用已出售公有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第四,业主可以参考自住住房建设的相关程序,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第五,原产权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出资。第六,社会投资和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标题:佛山旧建筑安装电梯所需资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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