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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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承德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如果你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将调整为60%;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部分县区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调整“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
从4月1日起,承德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如果你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将调整为60%;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暂停部分县区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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