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任向东:加快京津冀强制环责险发展
本篇文章1461字,读完约4分钟
目前,我国已进入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时期,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高,生态损失大。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信息部主任向东在提案中表示,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强制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机制引入环境治理,大力推进蓝天防御战,势在必行。鉴于京津冀地区是我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建议在协调发展战略背景下加快京津冀地区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
近年来,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防治压力,我国强制环境责任保险的速度明显加快。《十三五规划纲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都明确提出在高风险地区实施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制度。2015年,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服务京津冀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明确要求推进京津冀地区重金属行业、石化行业等高风险行业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目前,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试点,覆盖了20多个高环境风险行业。
然而,由于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强制环境责任保险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2016年,全国环境保险费收入为2.8亿元,同比仅增长3.9%;环境污染责任风险保护263.7亿元,同比仅增长8%,各项指标均远低于保险业整体增速。
有鉴于此,向东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京津冀。建议环境保护部牵头会同NDRC、财政部、保监会等部委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京津冀。发布实施细则,推动京津冀地区以大气污染控制为重点,对重金属和石化等高风险行业实施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加快完善京津冀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京津冀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协调发展。
二是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建议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尽快完善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并在相关环境资源法中明确强制执行环境责任保险。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执法,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程序;尽快完善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的配套技术标准,制定行业环境风险评估标准或行业风险分类技术规范,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参考标准,逐步建立环境污染数据系统,为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风险评估和事故损害判定提供参考。
第三,加大财税支持,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建议环境保护部牵头,会同相关部委,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多种经济手段,优化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激励机制。建立保费补贴制度,对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特别是增加对资本转移行业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保险公司的保费补贴;建立税收优惠制度,对承保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并落实被保险企业的税前保费支出政策;建立环境风险损失政策性补偿机制,可以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建立环境污染专项风险基金,每年投资积累,用于支付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超额补偿和垫付应急处理费用。
第四,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议京津冀地区地方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的激励约束机制。高污染和高能耗企业是否投保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是信贷审批、污染控制资金安排和环境保护评估的前提。被保险企业完成风险整改后,在申报污染防治资金时优先考虑;被保险企业将在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中加分,未积极投保的高污染企业将在评级中扣除,并引导金融机构将结果与绿色信用挂钩;支持好人惩罚坏人,惩罚环境治理效果不佳的未参保企业,形成基金池,奖励治理效果显著、保险积极的企业。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任向东:加快京津冀强制环责险发展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7301.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承保全省养老机构责任险
下一篇:保险业为消费者织密“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