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亚庆:央企债务风险可控 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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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亚青指出,今后将严格控制盲目投资,严禁单纯以扩大规模为目的,特别是融资贸易。
12日上午,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青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频道”接受记者提问时说:“去杠杆化和减债是中央企业未来的重点关注点,当前的债务风险是安全可控的。”肖亚青指出,今后将严格控制盲目投资,严禁单纯以扩大规模为目的,特别是融资贸易。
肖亚青表示,目前中央企业有102家,总负债率为66.6%,比去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12家中央企业负债率超过80%,4家负债率超过85%。在这4家企业中,中国钢铁和中钢已完成重组,负债率已降至70%以下。"就实体经济而言,总负债率相对稳定."
谈到如何降低负债率,肖亚青认为,首先,降低负债率的根本原因是企业要提高效率,当利润水平高的时候,他们会逐步减少负债。第二,严格控制盲目投资。单纯为了扩大规模,特别是融资贸易,这是严格禁止的;如果是为了发展生产和创造更多的利益,这种负债是可行的。第三,企业的发展必须与市场规律相结合。
在监督方面,SASAC将加强制度建设、执法、对债务危险迹象的监测以及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去杠杆化和减债是中央企业未来的关键问题."肖亚青认为,“目前,中央企业发行的债券和银行贷款规模都处于合理、正常的水平。”
“禁止融资交易的原因是国有企业承担了巨大风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对《上海证券报》表示:“融资交易是为了融资。”当企业缺乏足够的信用,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时,可以通过与第三方联合,向第三方借入良好的银行信贷。通过与目标客户签订贸易合同,他们可以获得银行融资,然后与第三方分享。”
据介绍,在企业贸易运作过程中,根据企业真实的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的信用实力,银行通过单一或有限的信用提供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以企业销售收入或贸易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量作为直接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称为自营贸易融资。现实中,由于一些贸易企业缺乏足够的信誉,很难通过银行的自营贸易融资解决流动性资金短缺的问题。解决自身资金需求的途径之一是与银行信用良好的国有企业合作,让国有企业加入贸易链,以国有企业的名义与客户签订贸易合同,获得银行融资,并在销售商品后向相关国有企业返还一定的手续费。
“这种合作是为了融资。一旦实际交易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国有企业将成为最后的付款人,承担巨大的损失。此外,在这样的交易过程中,由于上下游客户受他人控制,因此存在很大的风险,如资本风险、法律风险和虚假增值税发票。”周告诉记者。
事实上,2014年,广东省出台了禁止融资交易的相关规定,即《关于推进广东省商业企业风险防控和企业转型创新的指导意见》。它明确规定,以贷款赚取利息保证金为目的的融资贸易业务应限期退出,坚决禁止以融资为目的的虚假贸易业务,如无实物交易的虚假发票等。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加强对中央企业海外投资的监督管理越来越迫切。为此,今年1月中旬,国资委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中央企业境内外投资行为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鉴于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从事非主营业务的境外投资。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非主营业务投资的,应报SASAC审批,并与具有相关主营业务优势的中央企业合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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