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深化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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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0日电记者从交通部获悉,为落实《京津冀协调发展规划纲要》和《京津冀协调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交通部海事局发布了《关于深化京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的意见》,加快完善京津冀沿海水域海事监管一体化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促进管理协调,加强执法联动,提高服务质量,为京津冀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
《意见》指出,深化天津、河北海监一体化将坚持目标定位,统筹规划渤海中西部海域航道和锚地,解决天津、河北沿海航区通航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天津、河北沿海航区通航资源共享。坚持突出重点,加快监管手段和机制建设,优化天津和河北海事监管资源配置。坚持发展服务,进一步推进海事系统基层执法机构和执法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天津、河北沿海航区海事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了天津与河北海事监管一体化的五大任务。
首先,统筹规划渤海中西部的航运资源布局。优化和完善渤海中西部水域船舶定线制度,规范船舶航行秩序,促进船舶航行安全。规划和调整渤海中西部水域港外锚地的功能和布局,以适应大型船舶的发展趋势,解决危险品锚地和深水锚地的短缺。
二是建立和完善津冀海事协调监管机制。落实津冀沿海巡航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直升机和无人机海上空立体联合巡航。完善海上应急合作机制,加强天津、河北海上搜救和污染应急协调,实现海上生命财产快速高效救援和溢油应急处置。建立津冀海事管理机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信息交流、成果互认和监管互动,对进入津冀沿海港口的船舶实施一次性船舶安全监管。
三是加快天津、河北海事监管设施建设。完善区域船舶管理系统建设,综合评估天津、河北沿海雷达站布局和效能,协调区域雷达资源,实现区域雷达站合理布局和有效监控。完善区域甚高频基站布局,扩大信号覆盖范围,提高船岸通信质量,基本实现区域甚高频信号有效覆盖。加快区域性ais基站建设,不断形成覆盖渤海中西部的ais网络。
第四,促进导航资源和监管信息的共享。建立天津-河北沿海水域船舶统一报告系统,构建天津-河北海事协同监管信息平台,实施报告和持续跟踪服务,实现船舶动态、水上交通状况和锚地使用信息共享。推进京津冀港外锚地的共享和共享,为社会提供渤海中西部水域外锚地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件,为船舶选择锚地提供参考。
五是加快津冀海事监管模式改革,调整优化津冀海上搜救责任区,完善区域现场执法模式,建立以海上巡逻执法大队为基本执法单位的新型监管模式,在现场监管中实施综合执法,加强海事现场执法的协调联动。
据了解,根据交通部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总体规划,天津市海事局将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到2020年,天津、河北沿海水域以外的航线和锚地布局基本合理,规模和数量基本满足天津、河北港口和航运发展的需要,区域航运资源实现共享。海事局实现了信息共享、监管协调和执法联动,全面提升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标题:交通部:深化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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