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代表建言立法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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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会议的重点
我们的记者刘辉
每年两会,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蔡苏裕都会提出很多建议,很多建议都被有关部门采纳,比如他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在2017年,她的建议也与法律有关-启动生物安全法和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她领导的两项提案已经得到30名NPC代表的签署,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案,离被纳入NPC立法计划只有一步之遥。
启动生物安全立法
自2001年以来的15年里,在北方和南方的育种基地都发生了转基因作物的非法育种。由于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因此相关的法律约束尤为重要。然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生物安全管理的需要。蔡苏豫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研究国际和外国生物安全立法,完善我国生物安全立法体系,对于保护我国生物安全,维护国家和全人类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她认为欧盟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值得借鉴。欧洲联盟负责管理生物安全条例,包括环境、核安全和公民保护总局、工业总局和农业总局、转基因生物运输总局、科学、研究和发展总局和欧洲联盟生物技术和环境系统、信息和安全联合研究中心,为相关研究和发展活动提供服务,以及消费者政策和消费者健康保护总局,负责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科学和技术问题。该管理体系基本涵盖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需求。
蔡苏裕等30名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国家生物安全法,全面规定我国生物安全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管理制度、管理程序和违法责任。生物安全立法的目的应该多样化,而不仅仅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或人类健康,包括预防和控制转基因生物的不利影响;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人类健康;促进现代生物技术的健康发展;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物安全立法要贯彻的原则包括预防、全过程管理、无害化利用、审慎发展、与国际规则的协调和公众参与。
在立法上,应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申报登记制度、风险评估制度、许可制度、标识制度、影响监测和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建立完善的管理程序,对违法行为和损害赔偿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
修订可再生能源法
关于《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蔡苏玉建议完善和完善基本原则和制度,建立总体目标体系,明确规划的配套性、连续性、协调性和配套性。建立强制上网和优先上网制度。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保障性收购,探索完全收购的进一步路径。
中国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采用分类固定上网电价制度,通过征收附加电价为可再生能源提供补贴,但可再生能源的附加征收不能满足补贴资金的需求。
她告诉记者,中国应尽快制定电价和补贴分享制度,以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需要,推进可再生能源市场化进程。可再生能源供暖的价格机制应纳入系统设计框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此外,应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统计指标和评估体系,并将可再生能源数据纳入国家信息统计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利用和多种互补分布式发电的协调发展,法律应明确规定系统设计。建议该法突出生物质能在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地位,并从产业引导和制度设计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标题:香港特区代表建言立法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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