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标准有望一季度落定 药企降价压力明显加大
本篇文章2732字,读完约7分钟
仿制药的竞争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临床必需产品的工业企业价格压力可能会减轻。对于以黄金销售为主的价格体系和性价比较差的产品,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医疗保险控制费、医院药品比例评估等措施将引导医疗机构从结构上减少此类药品的使用,并转化其减少的份额。对于优质仿制药和创新药物市场,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已联合征求各省级机构对修订后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预计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正式草案将于今年2月发布,最迟将于3月发布。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不同于以往的比例报销方式,其最大亮点在于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与医院销售价格之间的差价,这让医院得以保留。结果,医院被迫积极抑制药品价格。
因此,仿制药的竞争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其产品具有临床必要性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工业企业的价格压力将会减轻。但是,对于以黄金销售为主的价格体系和性价比较差的产品,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医疗保险控制费和医院药品比例评估等措施将引导医疗机构从结构上减少此类药品的消费,减少的份额将转化为优质仿制药和创新药物市场。
一切都是为了降低药品价格
"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将与医疗保险目录一起出台."中国医药(600056,BUY)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部委已经制定了相关规定,各省市政府也制定了具体政策,以协调地区支付方式。”
在医疗保险管制更加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日益紧张的背景下,联合发布了《医疗保险目录+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监管者显然希望医药行业能够理解其内在含义。
“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是指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险目录》中的药品时,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的基准。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支付标准和医疗保险支付规定,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支付药品费用。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意见稿的重点在于药物疗效和价格之间的平衡,强调成本效益,以避免高价药物和辅助药物的供应商总是想打医疗保险牌的想法。政府强调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以缓解药品价格高、低并存带来的困扰。
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不仅收取投标价格,还配合“两票制”,完全取消了医药公司的出厂价、渠道价、电子商务价、药价和终端价,这与阳光空迅雷对于代理制度和渠道混乱的公司没有什么不同。同时,在国外企业已经过专利期的原始研究药物进入医疗保险后,也将参照仿制标准进行支付,差额部分由患者自行支付。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顾博士介绍,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是根据可替代药物在治疗效果和临床替代性上的等效性进行分组,并根据一定的基准价格确定各组药物的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严格来说,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不是一种定价制度,而是一种补偿机制。这是一项通过限制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减少对高价药品的需求(从需求方)和刺激药品生产商积极降低价格(从供应方)来控制药品成本的政策。降低参考定价体系中涉及的药品价格。”顾对说道。
医院将成为药品降价的主力军
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不仅改变了支付形式,而且注重“调动医院降低药品价格的积极性”。由于这种差异允许医院保留它,医院将有动力与制药公司谈判,其实力和专业将优于现有的当地招标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这是第二次讨价还价的升级版,大多数仿制药将被屠杀。
在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下,定点机构可以保留药品实际销售价格与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之间的差额。在这方面,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可以直接保留在医院,有些地方要酌情向医院支付财政补贴,这使得定点机构在购买药品时更有动力从药品供应商处降低价格。
根据最初的支付规则,医院没有降低药品价格的动机。过去,当医疗保险药物按比例支付时,会有药物的顺加。药品价格越高,医院的利润就越大;当药品零加成时,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药品供应商的灰色利润空就越大。
然而,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实施使医疗机构成为积极降低药品采购价格的主体。由于医疗机构是真正掌握药品市场需求信息的机构,以医疗机构为主体的药品降价效率必然高于招标办公室等间接利益的政府部门。这也是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能够指导药品真实市场价格形成的本质原因。
因此,制药商将面临比以往更明显的降价压力。
业内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表示,对于疗效较好或替代难度较大的创新药物,降价压力不会太大,但替代品较多的高价药物将面临更大的降价压力。例如,已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进口原创研究药物、制造商较多的中成药,甚至一些替代品更具竞争力的独家中药品种,都将面临更大的降价压力。
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是前提
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实施是对相同通用名的药品实行统一的支付基准价格,因此相同通用名的药品能够保证一致的疗效,这是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能否实施的前提。纵观世界,实行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国家和地区,如德国、英国等。,可以在仿制药注册审查中确保仿制药的质量与原药品一致。
然而,中国的制药业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医药行业长期以来以仿制药为主,以药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标准为审查标准。对于真正涉及药品质量的生物等效性、体外溶出度等一致性评价指标,没有明确的审查规定,即“模仿标准,不模仿产品”。
仿制药相对宽松的市场准入条件导致了中国许多企业生产仿制药的总体情况。然而,这些企业在研发能力、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导致我国仿制药的质量和功效存在差异。
针对我国药品质量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逐渐认识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作为药品注册改革的关键环节,已经成为推进“供方”新医改的重要支撑工作。2016年,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进入了政策推广的强化期。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明确了评价对象和时限、参比制剂的选择原则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正式拉开了我国一致性评价的帷幕。
5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8号文件的要求,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意见的通知》,规范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申报流程,对一致性评价的研究内容提出了要求,标志着我国药品一致性评价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目前,中国首批需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289种药物要到2018年才会发布。考虑到现有的临床试验资源,各公司核心战略产品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正在全面展开。
“在此背景下,医院将在过渡期内积极采用低价同质产品,相应的药品竞争格局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医药研究员蒋认为,过渡期结束后,仿制药的竞争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生产临床必需产品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工业企业的价格压力可能会减轻。
标题:医保支付标准有望一季度落定 药企降价压力明显加大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5950.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下一篇:BDI超级逆袭会否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