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因信披违规遭浙江证监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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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0日电-昨天晚上,海正药业宣布已收到浙江省证监局关于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因为该公司在德士古供应情况发生变化时,未能及时进行持续披露,与原披露不符,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该公告,海正药业于201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5年半年报审计后意见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辉瑞(合作伙伴)预计将于2016年上半年全面恢复生产,并确保海正辉瑞的正常供应,以满足其市场需求”,但实际情况是,特之星的供应并未完全恢复,与原披露不符。海正药业未能及时补充和披露特之星供应不足的情况。直到2016年5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5年度报告审计后询函的回复公告》才披露,2016年第一季度特之星产品的供应量仅为17,000件,远低于2013年和2014年正常供应期的4,475,200件和5,408,500件。“根据目前的库存,海正辉瑞维持医院的最低供应量。预计2017年将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35%,2018年将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70%,2019年将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
据浙江证监局称,在特之星的供应情况发生变化时,海正药业未能及时持续披露,与原披露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9条,海正药业应该受到警告。
标题:海正药业:因信披违规遭浙江证监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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