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农民工子女从现在起可以申请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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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农民工从现在开始可以申请医疗保险
从今天起,禅城区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可以申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财政补贴。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流管办联合下发的《佛山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含港澳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财政补贴。禅城区社会保障局从今天起受理申请。
据了解,申请随访的子女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父母一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夫妻一方在本市登记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我市招生政策,包括幼儿园、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我市普通高中学生;一直在外地(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个人只需支付318元/年(其中住院258元,门诊60元),政府可补贴532元/年(其中住院472元,门诊60元)。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户籍所在的镇街道社保分局是其子女的参保地;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本辖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镇街道社保分局为其子女参保地。
据悉,申请期限截止于6月25日,符合条件的可携带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工银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机构申请。值得提醒的是,随迁子女必须同时参加禅城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门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能单独参加其中一项。在报告期内成功申报并扣除费用的,从7月1日起享受相应待遇。
标题:禅城区农民工子女从现在起可以申请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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