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这名被监禁的妇女于9月4日被无罪释放,国家支付65万名法官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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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这个被监禁的女人昨天被宣告无罪。国家支付了65万名法官赔礼道歉
被判盗窃罪八年的辽宁妇女白春蓉申请国家赔偿,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后,最终获得超过65万元的赔偿,此事已被多次报道。昨天,白春荣独自前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国家赔偿。
法官当场道歉
上午9时20分,白春荣准时到达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四审判庭。在白春荣的情绪平静下来后,主审法官郭云代表法庭向他道歉:“经法庭重审,你被宣告无罪。鉴于你的错误拘留造成的精神损害,我现在代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你郑重道歉。”白春荣显然对法院的道歉有点惊讶。
事实上,对于白春荣一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院长陈志云曾在个人微博上表达过自己的心声:“看了媒体对白春荣女士的采访,我流下了眼泪。错案对办案人来说可能是1/1000,甚至1/10000,但对案件当事人来说,这是他的生命,他的整个世界,整个毁灭日空和宇宙!任何拥有杀人权利的人都不能用自己的双手来毁灭一个无辜的人的生命!”
此外,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也表示,法院的原则是“有错必纠”,不存在坚持不纠“好指标”的所谓判决。
新闻背景
1988年10月28日,白春荣因涉嫌盗窃被原南海县公安局拘留审查。
1989年5月4日,白春荣因涉嫌盗窃被原南海县公安局逮捕。
1989年7月28日,白春荣因盗窃被原佛山市南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1990年3月28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1996年2月8日,白春荣获释出狱,被限制人身自由2660天。
2014年3月20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刑事判决,宣告白春荣无罪。
标题:八年前,这名被监禁的妇女于9月4日被无罪释放,国家支付65万名法官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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