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利润 *ST智慧及时任高管遭谴责
本篇文章1048字,读完约3分钟
⊙记者齐豆豆○编辑孙芳
昨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一项纪律处分决定,公开谴责圣智(601519)和该公司当时的一些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违规行为是该公司2013年夸大的业绩。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圣智在2013年有6起虚报利润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第一,公司提前确认收入8744.6万元,虚报利润6826.9万元;二是虚增销售收入287.25万元,虚增利润278.03万元;第三是利用框架协议将收入和利润提高943,400元;四是减少预提成本和虚增利润2495.43万元;五是相关项目未完成,虚增收入1567.7万元,虚增利润1546.82万元;第六,提前确认购买日期,虚增利润总额825.01万元,虚增商誉433.13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年报是对上市公司全年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投资发展的总结分析。特别是年报中的财务数据是投资者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上市公司应当认识到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严肃性,并根据客观情况如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具体而言,关于违反* ST Wizard的行为,2013年,公司通过承诺“全额退款”销售方式、以“玩新股”的名义进行营销、推迟确认年终奖励、降低当期成本和费用、提前确认子公司股权购买日期等方式夸大了2013年度报告的收入和利润,导致与年度报告相关的财务数据严重不准确,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录。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圣智2013年度报告未能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重大误导,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同时,在责任人方面,*张长虹,实际控制人,时任圣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王美和时任董事、首席财务官的王日红分别是公司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时任主管业务副总经理的洪榕直接参与了上述虚报收入、虚增利润等违法行为,对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负有主要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上述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开谴责圣智和张长虹、王美、王日红和洪榕;当时公司的其他董事和监事也受到了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知上海市政府,并将其记录在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
标题:虚增利润 *ST智慧及时任高管遭谴责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8547.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