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将于下月举行听证会,调整污水处理费
据《珠江时报》报道,11月中旬,南海区发展规划统计局计划召开南海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目前有25人参加听证会,其中13人参加消费者听证会。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污水处理费主要包括在征收的水费中,污水处理费按排水量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对象分为两类: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
按照规定——国库的收付
1.向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和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费义务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2、向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和污水处理费已经缴纳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3.向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罚。
涉嫌犯罪将受到如下处罚
1、擅自降低污水处理费或改变污水处理费的范围、对象和标准;
2.隐瞒或者缴纳应当上缴的污水处理费的;
3、截留、截留、挪用应上缴的污水处理费;
4.未按规定的预算等级和预算科目缴纳污水处理费的;
5.违反规定扩大污水处理费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的;
6、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标题:佛山南海将于下月举行听证会,调整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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