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长效机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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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史超)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长期监测预警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手段齐全、数据共享、实时高效、管控有力、多方协调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长期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限制资源环境承载力范围内的各种开发活动。
《意见》采取激励与约束并重,实施细分控制措施,并将评价结论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对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土地、海洋等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21日,西南政法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据介绍,《意见》将资源环境承载力划分为超载、临界超载和非超载三个等级,并根据资源环境枯竭加剧和减缓的不同程度,进一步细化为红、橙、黄、蓝四个预警等级和绿色无预警等级。
在处罚方面,《意见》将依法暂停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严重破坏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非法排放污染物、破坏生态资源的现有企业,将依法限制生产、停产整顿,并依法采取罚款、责令停业、关闭等措施;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干部,不得提拔或调任重要职务。
《经济导报》记者指出,近年来,山东省特别重视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今年4月发布的《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出,山东省将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区域实施预警和差异化限制措施,严格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的开发活动。组织对市县资源环境承载力现状的评价,对超过承载力的地区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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