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王药业等3家企业3批次药品不合格 暂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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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8月11日电-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显示,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生产的三批药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两个药品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通知显示:
1.不合格产品的标签制造商、药品名称及批号为:山西太原制药有限公司(原太原制药厂)生产的批号为160102的葡萄糖酸钙片、商丘金马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82721的参香化痔丸、陕西汉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05604的参香化痔丸..不合格项包括重量差异、装载差异和溶解时限。
二、对不合格药品,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和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3.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在三个月内披露与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有关的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标题:陕西汉王药业等3家企业3批次药品不合格 暂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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