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引发注册失败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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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之日起至登记受理之日止发生下列事项的,登记发行部门应当将修改后的企业登记文件提交登记会议审查,登记会议决定是否受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登记。
(一)企业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
(二)企业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亏损超过其净资产10%的;
(三)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涉嫌违法违纪被主管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
(四)企业依法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和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被责令关闭;
(五)新披露的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是审计机构出具的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不能表达意见的审计意见;
(六)企业因私募、二级市场收购、股权转让或转让等原因,失去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近几年占35%以上);
(七)企业主体信用等级降低(如有);
(八)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如停产),企业流动资金极度紧张,现有债务难以偿还;
(九)其他可能对定向投资者的投资价值和投资决策判断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形。(开心)
标题:可能引发注册失败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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