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晋江房建安置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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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相关单位:
根据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本所将于2017年6月23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为“锦江安置房建设及安置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锦江安置房”)提供转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锦江安置房的转让业务。
二.锦江安置房成立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优先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名称为“17金房01”,股票代码为“116552”,到期日为2017年12月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股票代号为“17金房02”,股票代号为“116553”,到期日为2018年12月30日,本息支付方式为定期付息一次性还款;股票代号为“17金房03”,股票代号为“116554”,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一次性还款。
三.“17金纺01”、“17金纺02”和“17金纺03”的单笔交易申报单最少为10,000份。
四.对于首次参与“锦江安置房”转让业务的投资者,交易所会员应在参与转让业务前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V.“锦江安置房”的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
特此宣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6月19日
标题:关于为“晋江房建安置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0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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