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佛山三水人才房采购(对象+条件+流程)
2019年8月2日,佛山三水531套人才房开始申请!8800元/平方米,有3种公寓可供选择。企业、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教育专业人员可以购买,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可以按8800元/米的标准购买。
住房分配
佛山市三水区第一个高层次人才房位于佛山双星城项目碧桂园。该项目位于三水新城中央商务区,城市轨道交通三水北站上方,总面积约14.3万平方米(约215亩),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规划有两栋180米的超高层办公楼,约55000㎡框架空广场、商业综合体和住宅等。
三水区高层次人才住宅一期工程包括三水新城双紫星城4号楼(4)、5号楼(3、2-13层)和15号楼(7、8层)。甲、乙、丙三种户型,建筑面积95.15-139.28平方米(仅供参考,建筑面积以销售合同约定为准),共531套。
甲单元有3个房间,2个大厅,2个卫生间,建筑面积95.15-108.61米,共248套;
乙单元有4个房间,2个大厅,2个卫生间,建筑面积110.78-113.81米,共142套;
丙单元有4个房间、2个大厅和2个卫生间,建筑面积131.13-139.28平方米,共141套。
首期高层次人才购房分为两批。采购对象、订单、比例和数量为:
第一批购买对象是在佛山工作的符合《佛山市全日制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标准的“一案一议”领军人才、国家领军人才和省级领军人才,购买对象优先考虑免费购买人才住房。
第二批申请人是合格的企业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和教育人才。首次购房后,剩余房源按企业人才占45%、医疗卫生人才占30%、教育人才占25%的比例进行分配。
1.企业人才住房分为两类:企业集体申请定额和企业人才个人认购。企业首先根据公寓类型的比例,按上一年度的税额确定集体申请定额,然后由企业自行将定额分配给本单位的合格人员。如果企业的合格人才超过企业集体的申请定额,多余部分可参与企业人才住房的个人购买。
企业集体申请定额后剩余的企业人才住房,由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个人按计分顺序购买。
2.医疗卫生人才住房分为两类:三水新城医院集体申请定额和其他医疗卫生人才个人认购。在医疗卫生人才住房方面,根据公寓布局比例,将80套作为三水新城医院的定额指标,由三水新城医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需求分配给本单位的合格人才。本单位人才不再参与其他医疗卫生人才的个人购房。
三水新城医院申请定额,其余医疗卫生人才住房将由其他合格的医疗卫生人才按照评分顺序购买。
3.教育人才住房分为两类: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集体申请定额和其他教育人才申请个人认购。在教育人才住房方面,根据公寓类型的比例,将10套作为佛山校区和广东财经大学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定额指标,由学校分配给本单位的合格人才。本单位人才不再参与其他教育人才的个人购房。
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和其他两所高校申请配额,其他合格的教育人才将按照计分顺序购买剩余的住房。
订阅条件
个人订阅条件
在佛山工作的符合《佛山市全日制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标准的领军人才,如“一案一议”、国家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可直接购买。
凡在本地区为用人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或与本地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5年以上(含5年),并承诺在本地区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相应人才类别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
教育人才状况
(一)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著名校长”、“名师”、“名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边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具有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
医疗卫生人员状况
(一)获得市级以上“医学领军人才”、“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医学骨干人才”荣誉称号;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具有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
企业人才条件
(一)获得“苗城人才”、“苗城工匠”、“高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或者市级以上类似荣誉称号;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专业资格;
(三)具有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
企业集体采购条件
生产企业及其销售公司和金融企业(不含银行和保险机构)在我区注册(纳税)或现场经营,并于上一年度在我区缴纳一定税款的,可申请相应的一期高级人才住房购买额度,可安排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科研技术部门负责人(包括技术核心和技术负责人)、创新人才团队负责人以及上述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和企业人才购买。其中:
纳税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最多可申请10套;
税额在2亿元至5亿元之间的企业最多可申请6套;
税额在1亿元至2亿元之间的企业最多可申请4套;
纳税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企业最多可申请2套;
税额在3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企业可以申请最高一套。
注意:
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购房条件,他们就会被认定为家庭,也就是说,一对夫妇只能购买一套一期的高级人才住房。
如果配偶一方在我区享受了购房优惠政策,则不得购买首期高层次人才住房
采购流程和材料
申请注册
1.第一批房屋应于2019年8月1日至8月12日登记并提交。
2.第二批房屋登记提交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8月25日。
资格考试时间
1.第一批购房的审核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至8月19日。
2.第二批购房审查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至8月31日。
列出宣传和凭证收集时间
1.第一批认购名单公示时间:2019年8月20日-8月26日。
2.第二批认购名单公示时间:2019年9月1日-9月7日。
个人订阅流程
(1)注册
购买者应填写《佛山市三水区一期高级人才住房个人购买表》(可从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一期高级人才住房购买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评分(详见附件);连同其他所需的认购材料一并提交给本单位。
(二)用人单位的初步审查
采购人所在单位应对采购人提交的采购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并将采购人的材料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3)评审和评分
根据购买者的行业类别,行业主管部门对购买者的资质进行审核,并按照《佛山市三水区一期高层次人才购房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排序。各行业购买者的得分和排名应提交地区人才购房协调工作组审议。
(4)公众认可
经研究,区人才购房协调工作组将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上公布已批准的购房名单,为期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真实的,由区人才住房购买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首个高层次人才住房购买名单。
企业订阅流程
(1)注册
申请企业应填写《佛山市三水区高层次人才住宅企业一期配额申请表》(可从佛山市三水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连同纳税证明材料等提交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评审和评分排序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经济技术促进局,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情况对购房企业进行评分和排序,并提交区人才购房协调工作组审议。
(3)公众认可
经审议,区人才购房统筹工作组将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公示经批准的购房企业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真实的,由区人才住房购买统筹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首期高层次人才住房购买限额企业名单。
购买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佛山市三水区一期高层次人才住房购买表》;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及配偶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原件。
拓展信息:高层次人才住房一期工程完成后,三水区将陆续推出金融街人才住房分配项目(27600米,约300套)和中南地产人才住房分配项目(8400米,约64套)。
标题:2019佛山三水人才房采购(对象+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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