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推出了一套五年内不能转让的共有房产
2019年11月11日,“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房指导意见”听证会在广东省召开。《指导意见》草案明确规定,成功购买者取得共有产权房屋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满5年的,其持有的产权份额可以转让。佛山是广东省五个共有产权住宅建设试点项目之一。
共有产权房的供应目标是什么?如何在收购方和政府之间划分产权?收购人的产权份额可以转让吗?如何确定销售价格?让我们看看!
什么是共有房产?
所谓“共有产权房”是指买方和政府共同享有房屋的产权。
简而言之,政府和产权所有者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但使用权属于购买者,因此购买者可以通过相对较少的资金获得使用权和一定比例的产权。
谁拥有共有房产的产权?
购买者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房屋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为政府产权份额。购买者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和增加政府产权份额;政府的产权份额将由制定的国有机构持有。
谁能买下它?
《指导意见》草案明确了向符合当地条件的无房城市家庭(包括单身居民)供应共有产权房,要求各地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合格农民工和在广东工作居住的港澳居民纳入共有产权房供应范围,并规定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如何定价?允许自由贸易吗?
该《指导意见》提到,共有产权房参照同期、同地段、同质量的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确定,销售价格由政府指导,根据不同的建设方式确定。
同时,《指导意见》审议稿也明确指出,如果成功购买者取得了5年的共有产权房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成功购买者持有的产权份额可以转让,但必须转让给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申请人,成功购买者持有的产权份额收益归成功购买者所有。
在本次听证会上,与会者就共有产权房的建设管理、分配管理和供应后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接下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听证会情况进一步完善政策草案,并提交试行。
标题:佛山推出了一套五年内不能转让的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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