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部署 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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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地方税务机关从2017年4月起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风险预警服务,旨在深化“春风便利税收行动”,理顺税收征管关系,推进“分配服务”改革,实现税收与企业良性互动。该服务利用纳税人现有的网络申报流程,嵌入相关业务功能,实现网上提交申报数据、网上风险扫描、风险信息实时反馈的全过程网络服务,使纳税人实现风险自我修正,降低纳税风险。
据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预警服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利用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信息和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内在规律和联系,依靠现代技术手段,在纳税人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后, 立即对申报数据和信息进行“扫描”和“实物检查”,并对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提供风险预警服务,如申报数据是否合理、计税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优惠记录、税收与财务指标是否相关等。 纳税人可以根据系统反馈的风险预警清单自行核实和处理风险。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分散行政,管理与分散相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税务总局在简化管理、下放权力的同时,规范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将体制改革的精神融入和渗透到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国税地税合作规范等一系列工作规范中。通过加强备案管理、报告管理、风险管理和信用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事后管理体系。提供税收政策风险预警服务是税务机关深入贯彻“分销服务”改革要求,提供优质税收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其目的是帮助纳税人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税收风险,增强纳税人从“分销服务”改革中获利的意识,充分享受“分销服务”改革的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表示,企业所得税是一种覆盖面广、核算复杂、征管困难的税种,也是纳税人税收风险较大的税种。因此,率先提供税收政策风险预警服务,有利于增强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增强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建立事后科学管理机制。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这项服务是税务机关推出的一项便利措施,也是税务服务的升级。依法自行计算和申报应纳税额,享有合法权益,承担法律责任,不改变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接受这项服务完全由纳税人自愿决定,税务机关不会强制执行,也不会以“搭便车”的名义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
目前,地方税务机关正在对本地软件进行升级和调试,预计到4月底,这项服务将陆续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提供。(裕华)
(有关本服务的解释,请参见b7版“通过使用风险提示服务自动纠正风险”)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部署 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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