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京津冀统一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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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取得新进展。从4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地区标准——《道路货运站(场)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实施。
目前,经北京、天津、河北交通管理部门许可的货运站(场)有93个,其中北京8个,天津20个,河北65个。根据该规范,通过升级、挤压、合并和开发部分零部件,将最大限度地吸引和集中区域内的货物运营商到站(场)工作,共享资源和功能,降低物流运营成本和环节。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操作要求、服务要求、管理要求和安全要求等11个部分。本规定适用于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京津冀地区从事道路一般货物运输的站(场)经营者,但不适用于在道路上运输危险品的站(场)。
《规范》明确,对于一些基础好、人员素质高的站(场),要按照标准要求,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意识,使站(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对于一些基础差、人员素质低的站(场),加强行业监管和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挤压其无序竞争的空,迫使其退出道路运输行业,净化货运站(场)环境。
据悉,北京、天津、河北将采取适当政策,吸引一批掌握了大量客户资源、长期从事货运站(场)相关业务的中小站(场)经营者加入大型货运站(场),改变目前的货运站(场)。)参差不齐、分散落后的面貌,提升了行业形象;引导货运站(场)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运营和服务能力,大力拓展多式联运、干支联运、港口服务等功能,通过资源集约利用,促进成本降低和效率提高,实现规模经营、规范经营和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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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交通运输部:京津冀统一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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