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加速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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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及企业证照的信息收集、备案宣传等一般业务项目,实行“多证一照一码”,
◎对于那些能够通过加强事后监管达到原企业相关许可目的的,将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相关许可证,需要继续保留和实施库存管理
日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多证融合”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扩大“多证融合”覆盖面,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不断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交易成本,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努力激发市场的内在活力和动力。
所谓“多证融合”,是指在全面实施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融合、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融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涉及企业登记、审批。将许可、备案事项和各种证件、照片等与企业相关的许可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中,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手续更加便捷
根据该意见,与一般经营项目相关的信息收集、备案公示、备查管理等企业许可事项,以及企业注册信息能够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管理需要的企业许可事项,原则上纳入营业执照,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能够达到预定的生产经营状态,缩短从筹建开业到进入市场的时间。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机制有效监管、能够由企业自主管理、通过加强事后监管能够达到原设定的企业相关许可事项目的的事项,应当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许可事项,应继续保留,实行清单管理,加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不依据法律法规或按照法定程序设定的企业许可证将被取消。
在流程设计上,改革将做好过渡和衔接工作。意见很明确。对于整合简化的企业相关证照,相关地方应继续全面推行“一套材料、一张表格登记、一个窗口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在注册企业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企业不再另行办理。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获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无需再次申请“多证合一”登记。 登记机关将通过信息交换将相关登记信息共享给参与综合许可的相关部门。 企业原许可证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多认证集成”改革的重点是开放信息孤岛,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建设统一、高效、互联、安全、可靠的政府数据资源系统。任何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在预订单过程中已经收集的资料,企业和群众都不需要重复提交;任何可以通过网络核实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供;需要行政机关和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应当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同一信息“一次采集,一次管理,一次共享”,避免企业办理信息登记和重复提交同一材料。(记者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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