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业“走出去”为抓手深化“一带一路”建设
本篇文章1536字,读完约4分钟
热点摘要
我们的记者陈伟
“一带一路”的构建是今年两会的高频词汇。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主体,如何帮助企业“走出去”是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出发点。
两会期间,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代表和委员认为,为了更好地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应从制度规则上保证合作项目的互利共赢,推动相关秩序和规则的完善;稳步推进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区进程,突出次区域经济合作;完善配套投融资金融体系,全方位保护企业。
提高系统的安全性鼓励企业在群体中发展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内企业不断走出国门,取得积极成果。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他们遇到的困难。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周文重提醒说,目前有两个趋势值得关注:一是沿线一些国家期望“一带一路”项目成为“免费特快列车”,甚至变相援助建设,对我们的投资和我们自己的收入期望很高,对自己的投资期望很低。第二,在一些政局不太稳定或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国家,中国企业非常担心。一旦相关贸易或投资项目出现问题,他们应该找谁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上述两种倾向反映了同一个问题,即确保互利共赢的制度和规则明显缺乏。”周文重认为,中国在实施“一带一路”具体项目时,必须高度重视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结合“一带一路”实际,推动建立全球投资担保和仲裁机制,为中国沿线项目提供系统的制度保障。这种从微观层面对不同领域制度规则的构建和完善,必将逐步形成宏观效应,并沿着互利共赢的方向推动整个国际秩序的改善和重建。
针对上述问题,NPC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主建国会中央副主席顾胜洲认为,除了制度保障外,还应鼓励企业集团化发展。加强合作区体系、政策、信息和文化的“软连接”,组织和动员外国企业集体谈判,争取贸易、税收和法律保护等政策,制定国际生产技术标准,解决产能合作的技术壁垒。要利用合作区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鼓励企业“组团式”走出去,开展“集群式”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国设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实现优势互补。
加快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突出次区域经济合作
中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目前,中国已与“一带一路”沿线40多个国家签署了多项相关合作协议,但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中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快自由贸易体系的建设。
“对于条件成熟的国家,采取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形式;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国家,在基础设施、生产能力和旅游业方面实施自由贸易政策安排,以实现双边自由贸易的突破。”
此外,迟福林建议将跨境经济合作区和工业园区升级为自由贸易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周边30多个国家建立了56个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议将“一带一路”六大经济走廊中有条件的跨境经济合作区升级为自由贸易区,以消除生产要素跨境流动的障碍,促进资本流动、物流和人员流动的便利化。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民主建设协会中央研究室主任蔡玲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强调,中国企业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要突出次区域经济合作,确定合作的重点国家,在边境地区发展跨境经济合作区,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优势,形成可以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同时,为了培育国际核心竞争力,政府应该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企业搭建平台,帮助企业在中国创造“轻装上阵”的条件,在“走出去”的国际舞台上展示现有品牌的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爱记、净值、信息)。此外,我们将进一步发挥AIIB和丝绸之路基金的作用,适时推动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加强双边金融风险监管。
“在‘一带一路’的发展过程中,要强调全面性,突出重点,形成叠加效应,带动整体发展,促进国内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Aiji、净值、信息)。”蔡玲说道。
标题:以企业“走出去”为抓手深化“一带一路”建设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7309.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国新办就2017年1至2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
下一篇:减税事关国家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