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治国重器” 全国人大常委会良法促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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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的重型武器,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3月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说。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8部法律,修改了27部法律,通过了7项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和决议,作出了法律解释,并决定将1项法律草案和3项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每一部法律诞生的背后都是立法者进行深入研究和逐字逐句思考的独创性。法律草案条款的变化也显示了社会各界的讨论、分歧和共识。
以正在审议的《民法通则》草案为例,第一次审议有186条,第三次审议增加到210条,在整个审议过程中,对原来的186条中的127条进行了修改。
一位参与立法的人士曾对《国家商报》记者说,如果我们梳理一下民法起草过程中条款的变化,研究一下变化背后的原因,就可以写一篇博士论文。
立法工作已经进入快车道
2016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和《国防交通法》。在文化、社会和环境保护方面,它还通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医药法》和《环境保护税法》。此外,颁布了《资产评估法》,修订了《民办教育促进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红十字会法》和《企业所得税法》。
自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八部法律,与前几年相比有了显著增加。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两部新法律,第二次会议后的一年里制定了两部法律,第三次会议后的一年里制定了五部法律。
全国人大代表林欣欣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活动。她对《国家商报》记者说:“我觉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民法通则草案,征求意见的范围是前所未有的。”
今年也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最后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办公室主任王瑞和对记者表示,从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总体情况来看,连续几届会议是去年工作任务最紧张的一年,中央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作为时间节点被卡在2017年底。
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安标在谈到今年的立法工作时说:“从目前的安排来看,有近20个立法项目,有20多个立法项目需要准备和研究。两者加起来超过40。”
徐安标说,在这次会议上做好了民法通则的审议和介绍工作后,要积极推进民法典各编的编纂工作;有必要加强反腐败立法,将行政监督法修改为国家监督法;我们也要认真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立法工作。
近年来的立法工作确实进入了快车道。张德江说:“立法工作的特点仍然是数量多、重量重、速度快。”
今年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民法通则草案将从2015年3月起用两年时间,届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将牵头组织一个专门班来编写民法典。《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4年4月开始立法工作,并于去年12月25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仅用了两年多时间。
“目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许多立法项目不可能在项目开始后的三至五年内慢慢被淘汰,它们将在十年甚至二十年内变得更加尖锐。去年,我们的许多立法项目都是短期和快速项目,需要快速引进。面对重大形势的变化,我们必须立即解决重大问题,或者立即为改革提供重大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梁颖对记者说。
在大约两年的时间里,一部法律的颁布需要一系列的行动,如起草、召开座谈会、三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开征求意见等。在去年起草《民法通则》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先后在各地召开了四次座谈会。
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
尽管立法任务的数量在增加,但立法的难度一点也不低。对于立法者来说,在两三年内制定一部好的法律也是一个挑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提到,《民法通则》第一稿有186条,第三稿增加到210条。常委会组成人员和NPC代表在汇编过程中提出的意见被整理成400多页a4纸。
“民法典非常理论化和实用化。它调节着复杂的社会关系,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在整个编译过程中最大也是最困难的一点是,各方意见不一,各有各的原因。很难达成共识。”张荣顺说道。
例如,草案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从10岁降低到6岁。在审议过程中,社会上有很大的争议,有些人认为应该缩短至8年或7年。参与汇编的一位人士还告诉《国家商报》记者,“我们不仅要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还要深入基层进行研究,我们还咨询了心理学家。”
如果以上争议多在专业理论层面,如如何划分法人类型、如何认定中医执业资格、电子商务法草案中的注册安排等。,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
梁颖曾告诉记者,当前的立法任务涉及深层次的重大制度和制度,特别是利益的调整,往往需要协调国际国内事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任何立法都不能独立设计某一领域的制度。
在立法工作又短又快的情况下,制定好的法律实际上是由制度来保障的。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方面,张德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介绍说,一是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完善了征求代表对法律草案意见的制度;第三,制定了《立法项目征集和示范法》,促进立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立法过程中,我们也更加注重与基层的联系。张德江说,去年,七部法律草案八次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立法工作更加扎实,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
“当我们在上海征求意见时,一些居民说,他们过去认为立法是人民大会堂的事。现在立法也是我们人民的事情(603883,购买)。我们也有机会直接讨论,直接提出意见和建议。”徐安彪在3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此外,当前的立法工作通常是许多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民法通则草案的编纂涉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法学会。
全国人大代表康为民在接受《国家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的立法突破了过去由单一部门起草的模式,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这样就可以打破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壁垒,进一步体现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去年,七部法律草案八次听取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使立法工作更加扎实,反映了人民的心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
我感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在立法方面取得很大进展。尤其是民法通则草案,征求意见的范围是前所未有的。
——全国人大代表林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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