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订将迎二审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或成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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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15年4月的初步审查,证券法修订草案可能在今年4月进行第二次审查。
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说,证券法将在今年进行修订。此前,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目前的安排,《证券法》修订草案将于今年4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它是否以注册为重点
就市场而言,证券法修订中最重要的无疑是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证券法》修订草案第一次试行时,提出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取消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等盈利能力的要求,规定证券交易所负责审核登记文件等新股发行改革。
3月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傅莹表示,证券法的修改涉及到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涉及的问题十分复杂。特别是2015年证券市场异常波动后,暴露出一些新问题,需要总结和重新论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各方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新的研究。现在,证券法的修订草案又被修改了,所以在四月份提交审议应该是安全的。
3月9日,NPC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在接受《中国证券报》(china securities journal)采访时表示,“我不确定是否以及如何在第二次审议稿中写‘注册制度’,但我认为市场不需要把注册制度看得这么糟糕。”
此前,中投证券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称证券法的修订不涉及注册制度。它表示,2017年4月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应再次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精神,新修订草案中没有注册制度。
张,北京市文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家商报记者。“证券法的修改应当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原则进行。我个人认为,在修订层面上,可能没有必要对新股发行审核制度进行登记制度,但定价模式应该向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倾斜。”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在修订《证券法》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已成为共识。”NPC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在3月9日接受采访时说。此前,证券法修订草案初稿在基本交易制度、多层次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更多的表述和进展,这也将在第二稿中得到体现。
吴晓灵认为,证券法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基本交易制度,包括完善证券交易、结算、退市等制度;第二,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留有系统的空空间,为企业更方便地进行股权融资提供渠道;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投资者利益损失的补偿、法律救济渠道和行政救济渠道;第四,进一步明确市场规则。资本市场的核心是真实、全面的信息披露。加大打击非法信息披露和市场操纵力度,强化监管部门检查手段,严格市场纪律。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国家商报》记者表示,他期待着修改《证券法》中有关证券犯罪的量刑规定。他认为,过去对证券犯罪的量刑一方面需要细化,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刑罚的威慑力量。他个人预计,证券法修订草案将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民事和刑事处罚力度。
北京文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对记者表示:“证券法也需要在监管体系中进行修改,目的是更公正地执法。”他建议,中国证监会的独立性可以得到加强,外国证券监管机构也在考虑这一点。重要因素。”
张还表示,“除了新的股票发行制度和监管机构的监管制度外,证券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市场规范力量的民事赔偿制度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目前,我国民事赔偿制度还有待完善,主要是由于进入壁垒相对较高。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相关规定还比较粗糙,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定困难,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建议予以加强。
此外,张还建议《证券法》修改时应重新扩展“证券”的定义。国外许多发达的证券市场都属于证券监管机构监管的对象,但目前在我国它们属于三人会议集团,导致我国一些分业监管的监管标准不统一,监管套利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也导致证券监管机构无法掌握完整的信息,不利于监管。至于扩张的范围,我们可以参考成熟市场的经验。事实上,这也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
3月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全国政协经济小组接受记者采访时,也介绍了中国证监会目前的退市安排。
姜洋表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对退市工作提出了几项要求:一是加强信息披露,防范金融欺诈;二是要求中介机构履行“守门人”的职责;三是修订和完善退市标准,目前正在积极做这项工作;第四,加强对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为真正负起责任,交易所应遵守法律法规,并进行退市。
吴晓灵还认为,上市公司的质量应该首当其冲,资本市场的“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审批制度和登记制度都必须使上市公司能够真实、充分地披露信息。监管部门应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和非法信息披露,完善退市制度,确保上市公司质量。
张闻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钟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除了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退市制度也需要改革,改革首先要严格退市标准,加强执法力度。”
至于如何完善退市制度,董登新告诉《国家商报》记者,“目前的退市制度在理念和方法上都比较完善。主要问题在于其支持系统,如ipo系统。按照目前的ipo制度,上市企业的时间成本非常高,排队时间长,这也导致很多公司选择在二级市场购买空壳,尤其是一些垃圾股票的空壳,这也导致垃圾股票最终没有机会退出市场。”
因此,董登新认为,要想改变目前退市制度的尴尬局面,必须首先完善ipo制度,然后考虑增加重组和并购的难度,甚至不允许暗箱操作。
顶级设计
证券法的修改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涉及的问题更加复杂。特别是2015年证券市场异常波动后,暴露出一些新问题,需要总结和重新论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各方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新的研究。现在证券法的修订草案又被修改了,所以应该可以在4月份提交审议。——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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