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东北地区普惠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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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的发展是关系到人民福祉的重要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普惠金融发展战略措施。在去年结束的20国集团(G20)峰会上,普惠金融被列为重要议题之一。作为传统的重工业基地,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典型的区域特征。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东北经济发展落后于全国的背景下,充分发挥金融业的促进作用,以普惠金融的公平、弱势、有效和可持续优势为东北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东北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
(1)普惠金融服务总体水平存在差距。截至2016年底,东北地区存贷款覆盖率分别为82000元和62000元/人,分别比全国低21000元和10000元/人,与普惠金融实体密切相关的储蓄存款覆盖率和个人贷款覆盖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银行卡人均发卡量为3.5张/人,atm机密度为5.8台/万,分别比全国水平低0.5台/人和160台/万。从整体金融服务水平和基础金融设施建设来看,东北地区与全国仍有明显差距。
(2)普惠金融协调发展不够均衡。东北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总体上集中在银行业,而证券和保险发展相对滞后,主要指标相对较低。其中,保险密度为1581.2元/人,比全国低185.3元/人,保险深度为3%,比全国低0.6个百分点,保险赔付支出受益率为609.5元/人,比全国低21.5元/人,证券账户开户覆盖率为12.4人/百人,比全国低3.3人/百人
(3)普惠金融发展存在明显不足。东北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存在明显的不足,其中弱势和可持续性指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弱势指标,在各类指标中处于最低水平。例如,东北地区小微企业的贷款满意度仅为17.8%,比全国低5.8个百分点,而且已经处于这一水平近10年,与全国比例上升的趋势相反。
(4)区域之间没有协同作用。东北三省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地区间不存在协调均衡发展效应。从具体的普惠金融指标来看,黑龙江省普惠金融指标相对较高,很好地支撑了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其中涉农贷款满意度为43.9%,分别比吉林和辽宁高9.1和23.8个百分点。吉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良好,atm和pos机覆盖率高。辽宁省存贷款覆盖率在东北地区处于最高水平,但储蓄存款和个人贷款覆盖率相对较低,金融资源为个人服务的程度普遍较弱。
制约东北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经济增长依赖投资,民营经济发展滞后。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投资,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最高已达到91%。然而,近年来,投资增速大幅下滑,经济增长明显乏力。2016年前三季度,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投资增长率分别为-63.5%、10.3%和5.6%,其中辽宁省和黑龙江省的投资增长率明显下降,分别比全国低71.7%和2.6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至59.2%,比全国低21.3个百分点。然而,东北地区的投资主要由政府和国有企业进行,私营企业参与较少。由于普惠金融服务的主体多为个人和民营企业家,东北地区民营经济不活跃,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难以明显改善。
(二)产业结构以重工业为主,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Aiji、净值、信息)缓慢。东北地区的主导产业主要是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和造船等。自金融危机以来,所有相关行业都面临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且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核心竞争力弱,盈利能力弱。2016年前三季度,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6.4%和1.9%,其中辽宁和黑龙江分别比全国低17个和4.1个百分点。然而,能源生产受到价格急剧下降的影响,整个行业处于亏损状态。区域整体金融需求下降,包容性市场主体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和制约。
(3)财力投入政府和国有企业,对小微领域和民生投入不足。国有经济在东北地区占据主导地位,金融业倾向于将其金融资源投资于政府和大型国有企业。超过60%的信贷资源投资于大中型国有企业,而小微企业和民生得到的金融支持相对较少。个人贷款和透支仅占全部贷款的10.5%,这使得包容性金融实体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4)收入增长水平明显放缓,个人消费能力不足。经济增长持续低迷,导致东北居民收入增长明显放缓。截至2016年9月底,沈阳、长春、哈尔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6%、7.3%和6.3%,分别比全国低1.2、0.5和1.5个百分点。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7.2%、9.9%和9.9%,分别比全国低3.2%和0.2%
(5)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不佳,金融风险事件层出不穷。近两年来,stx、东北特钢等大型企业风险事件在东北相继发生,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该地区不良贷款规模持续上升,部分金融机构降低了对东北地区的授信规模,区域债务发行也受到限制,区域金融供给水平开始下降,金融机构对普惠性金融实体的金融供给条件更加严格,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有所下降。
促进东北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增加普惠金融供给,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区域性金融机构和网点,形成银行、证券、保险、股权投资、基金、金融租赁和消费金融等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加大对东北农业发展、水利、贫困地区道路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镇居民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启动小微企业、大学毕业生、农民小额贷款,明确扶贫目标,加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发展和推广,为特殊群体提供平等的金融服务。支持在农村部署pos机、atm机等机器,进一步将金融服务网络延伸到农村。
(二)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拓宽普惠性融资渠道。支持保险机构、银行和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开发适合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融资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发行支持农业、农村、农民和小微企业的专项债权。设立投资基金、行业发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形成全方位的融资体系,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3)加快金融要素流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区域金融合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商部署本地区重大金融政策。加强本地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交流,促进银企合作。探索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和转移金融债权的有效途径,实现东北地区金融资源的全流通。鼓励区域金融合作,共同建立东北振兴银行、东北产业基金和区域投资基金等。,促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
(4)加大政策支持,弥补普惠金融的不足。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完善差别化监管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完善相关尽职调查和豁免制度。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鼓励地方财政鼓励和引导各种机构通过利息补贴、补贴和激励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特别是精准扶贫的支持力度,弥补市场不足和失灵领域。
(5)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区域金融生态。加强金融知识和信贷宣传,增强城市低收入人群、农村贫困人群、企业家等群体对金融工具、金融知识和信贷的了解。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合理投资和消费。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处罚力度,建立奖励诚信、惩罚失信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社会重视、培育和珍惜信用的良好氛围。
标题:推动东北地区普惠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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