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生态检察 诠释绿色担当
本篇文章1635字,读完约4分钟
今年2月,“江西省永新县天然林破坏”微博引起广泛关注。接到通知后,永新县检察院迅速出击,深挖“三湾滥砍滥伐”背后的渎职犯罪,并立案查处8人。本案的调查是江西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生态检察的一个缩影。
江西省检察院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实践,提出“生态检察”理念。
2015年8月,江西省检察院部署了“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督查活动,启动了“深化生态检察年”活动,不断打造生态检察“升级版”,诠释了守护美丽山水的“绿色责任”。
小的特殊项目激活完整的象棋
孩子是新生的,充满活力。江西检察机关立足当地生态特点,深入开展“小专项工程”。
在被称为“稀土王国”的江西省赣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稀土领域的专项监督。自2015年以来,13人监督了6起案件的立案,41人逮捕了27起案件,53人起诉了34起案件。
在绿树绿水环绕的鹰潭,检察机关开展了“农业生态”、“森林生态”和“水生态”的小型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破坏农用地、珍稀植物和水资源的犯罪行为。
江西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补植、绿化”等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的建立,努力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失降至最低。
宜春市宜丰县检察院会同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法院下发了《刑事案件处理中加强天然阔叶林保护的实施办法》,共同实施了生态环境恢复机制,促使毁林犯罪嫌疑人“补植复壮”584亩。有一段时间,当地的阔叶林幼苗缺货。
歌唱合唱的机制建构
生态检察向何处去,机制就向何处去。出现问题的地方,机制就会完善。
为构建“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强自上而下、左、右的联动,江西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内部合作与配合、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构建生态检察大格局的意见》。
江西检察机关积极完善对外合作机制,与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逐步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实时监管,有效防止涉嫌刑事案件停留在行政执法环节。
江西省检察院与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和省高级法院举行联席会议,相互通报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和司法情况。萍乡、吉安等市检察院与10多个地方法制办、环保、国土等单位签署文件,就加强“两法衔接”和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共享达成共识。
2015年8月以来,江西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29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9件,办理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案件748件。
伸出触须,画一张新的图画
鄱阳湖是江西人的“母湖”。为保护“一湖清水”和候鸟家园,鄱阳县检察院在白沙洲检察院和天凡街检察院两个乡镇检察院派驻人员,以保护水资源和林业资源为核心职能,深入开展生态检察工作。
今年5月,在鄱阳湖禁渔期间,包括杨在内的6名渔民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摩托艇非法拖网捕捞3200多公斤,被渔业执法人员当场抓获。鄱阳湖县检察院对杨等六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杨等承担恢复鄱阳湖渔业生态资源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7月,杨等6人通过家属购买了3200多公斤鱼苗,在鄱阳湖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投放到鄱阳湖门前水域。
江西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工作触角,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设立了108个检察院或工作站。江西省检察院分别在省林业厅、环境保护厅和水利厅设立了派驻检察院。水利部还积极向省检察院提出将这一模式推广到全省。8月23日,省检察院和水利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市、县两级检察院和水利厅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派驻检察院。
长江两岸,饮同一条河。江西省检察院将会同湖北省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在即将召开的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服务的鄂、湘、赣三省检察机关会议上,就加强合作、合作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发表合作意见,进一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
今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江西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地履行法律赋予的新职能,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主要领域加强监督。
今天的江西,山青水秀,风景如画。在生态考察的精心呵护下,美丽中国的“江西模式”新图景正在全面展开。
标题:江西生态检察 诠释绿色担当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6490.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