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海外房产要警惕“地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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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5月11日以来,中国买家在伦敦90天内购买的房产价值超过36亿英镑,按当时的汇率计算约为317亿元人民币。近年来,中国人纷纷去海外购买房地产,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成为首选。对于欧美的房地产,很多中国人有一个误解,那就是只要他们在欧美买了房子,他们自然会拥有土地。事实上,在欧洲和美国购买的房屋可能是“完全所有权”,也可能是像中国一样的“土地租赁权”,即业主只出租土地,但并不真正拥有房屋下的土地。在这里,无论投资能否增值,如果一个人不小心买了房屋租赁权,那就太晚了。
传统上,房屋是作为永久产权出售的,而买家对房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当房屋作为租约出售时,买方实际上只是一个长期承租人,房屋的建造仍在自耕农(即房东)手中。购房者必须每年向“农民”支付“地租”。如果他们想对房子做任何改变,如建造温室或改变窗户的形式,他们必须获得“农民”的同意。
土地租赁权一般分为三类:一是租赁权属于政府,如纽约的曼哈顿和温哥华的伏羲,有许多租赁权属于政府。第二,私人租赁土地,就像英国的许多土地一样,是私有的,不能出售,只能出租给房地产开发商。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英国有着数百年历史的出租房屋集团,因为媒体上爆炸性的“出租”丑闻。因为成千上万的买家被困在租赁权中,他们无法自拔。他们支付的租金每10年翻一番,几十年后可以从几百英镑涨到几千英镑,这样的房子很难卖。
过去,出租业主通常只收取很少的租金,有时一年只有一英镑,许多业主根本不想费事。然而,在本世纪初,当开发商开始将条款纳入租赁合同时,年租金价格从最初的每10年200-400英镑翻了一番,情况发生了变化。政府举了一个家庭住宅为例。到2060年,估计年租金将达到10,000英镑。
英国的财产所有权主要包括两种类型,财产权和租赁权。购买租赁权的投资者没有房屋的产权,需要每年向产权所有者支付地租。目前,英国五分之一的私房没有产权,只有租赁权,相当于400万套,其中280万套为公寓房,其余120万套为独栋房屋。
由此可见,英国高昂的“地租”不仅给购买了租赁权的房主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使他们几乎无法出售自己的房屋,陷入“地租”的陷阱而无法逃脱。
标题:投资海外房产要警惕“地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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