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护航“扶贫小额信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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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驱报(记者王江)从银监会网站获悉,近日,银监会、财政部、央行、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以下简称《通知》)。银监会指出,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有效纠正各地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偏差,更好地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扶贫中的作用。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并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和管理,在帮助贫困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扶贫小额信贷已经成为精准扶贫和扶贫的金融服务品牌。然而,银监会仍指出存在资金使用不合理、贷款发放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到位等倾向性问题。
《经济导报》记者指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的重点。
所谓的“扶贫小额信贷”是一种金融精准扶贫产品,专为建立卡的贫困家庭量身定制。其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以内、无担保、无抵押、基准利率贷款、财政贴息、县建设风险补偿”。
根据通知,扶贫小额信贷应始终以已建卡的贫困家庭为目标,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信用良好、愿意贷款、就业和创业潜力大、技能强、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家庭的支持力度。同时,监管部门还指出,地方扶贫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和贴息对象的审查,在县、村两级进行公示,防止未建卡的贫困户“搭便车”,切实防止虚假借款和非法使用资金。
事实上,多部门联合支持扶贫小额信贷的目的主要是促进工业发展,通过优势产业实现扶贫。因此,《通知》还明确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准确运用扶贫小额信贷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或有效带动贫困户致富脱贫,但不能用于建房、理财、购买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将扶贫小额信贷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
为完善补偿机制,通知要求地方财政和扶贫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风险补偿要按规定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明确政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不要将风险补偿与担保资金混为一谈。在风险管理方面,《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加强贷款管理,稳步办理不还贷款展期,区别对待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快完善尽职调查豁免制度。
最后,通知强调,各银监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一站式服务”制度,相关部门和机构也要加强统计监测和评估,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准确合规发放,确保贫困家庭真正掌握“无担保、无抵押、基准利率贷款、金融贴息”等政策要点。
标题:五部委护航“扶贫小额信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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