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两项新规助推基金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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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创造更好金融环境的工作
山西:两项新法规助推基金业发展
我们的记者刘素青实习生张睿报道
当代经济和商业环境正日益成为难以复制的竞争力和主导生产力。山西省2017年“两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努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好、制度最顺畅、机制最活跃、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个最好”经营环境,这是搞好山西转型和综合改革“组合拳”的关键举措,也是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的迫切需要。
近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一系列支持基金业发展的政策新闻发布会。山西省金融办副主任张炯伟表示,要把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作为营造良好经营环境的关键环节,把加快基金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作为营造良好金融环境的关键环节,以保持金融血脉的畅通,保持对实体经济的强大金融支撑。
资金是有效配置金融资源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基金业,不仅有利于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也有利于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稳步降低企业杠杆率,更有利于推动创新创业型企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山西省基金业发展缓慢,整体规模小,功能不明显。截至2017年3月,已有17,433家私募基金经理在中国资产管理协会注册,46,505家私募基金已备案,而山西有38家私募基金经理和53家私募基金经理,分别只占0.22%和0.11%。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与山西实体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因此,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业的若干意见》,并制定了《山西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意见》提出了含金量高的10项优惠政策,涉及税收优惠、财政支持、人才激励等。,吸引省外优秀投资机构和投资人才来山西落户。力争到2020年达到全省300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全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到2000亿元以上。
据了解,在起草这两份文件期间,始终坚持开放、容忍和鼓励这三个概念。与其他省份相比,山西省将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下放至11个城市,并授权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自主审批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6月6日上午,支持山西经济发展的基金业签约仪式成功举行。山西证券(002500)等5家基金公司与省内外投资者和政府单位签订了8个项目的合同,合同金额达940亿元,为山西股票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开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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