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原文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操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特制定本操作指南,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内容
(1)持有友谊佛山卡甲、乙、丙、丁的非居民人才享受我市注册人口购买政策。
(2)在我市工作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才,不办理户籍、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存款。
(三)住房单元数量由家庭(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决定。
二。提交材料
(1)持有优悦佛山卡甲、乙、丙、丁卡的人才必须提前登录优悦佛山卡应用程序,确认购买资格。如果您在我市限制区内购买房屋,您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买方声明》;
2.婚姻状况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户籍簿等家庭关系材料(验原件复印件);
3.友谊佛山卡(验原件复印件)。
(二)在我市工作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才在我市限购区购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买方声明》;
2.婚姻状况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户籍簿等家庭关系材料(验原件复印件);
3.佛山的工作条件和材料:
(一)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以下四种材料之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城镇职工个人社会保险材料、个人所得税记录。
(二)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城镇职工个人社会保险材料、个人所得税记录。
4.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资格证书(验原件)。
三、采购申请流程
(一)购买新商品房的申请程序:
1.购买者应当如实填写《购买申报表》,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购买相关材料;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购买方提交的原始材料进行检查,并在所有留存的复印件上标明“原件已经核实”并加盖公章。
3.符合购房资格的,由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网上签订合同;
4.备案网上签约合同时,合同备案业务部门应审查购买者提交的材料,并办理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备案。
(2)购买存量房的申请流程:
1.买方如实填写《买方确认书》;
2.买卖双方在网上签订合同;
3.买卖双方通过网上签订合同和购买相关材料,办理纳税、产权转让登记等手续;
4.产权转让登记业务部门应当对购买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
四.其他规定
(一)提交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全国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平台查询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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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的学士以上学位,通过校信网或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教育认证系统等渠道进行查询核实。
国内教育:www.chsi/
外国教育:renzheng.cscse.edu/Login.aspx
V.执行时间
本操作指南自《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标题: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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