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共有产权房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佛山共有产权房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2020年5月28日新闻: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享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根据《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已登记居民和新公民可以购买共有产权房,享受参保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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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召开了《广东省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听证会。
《指导意见》草案明确规定,成功购买者取得共有产权房屋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满5年的,其持有的产权份额可以转让。佛山是广东省五个共有产权住宅建设试点项目之一。
在本次听证会上,与会者就共有产权房的建设管理、分配管理和供应后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接下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听证会情况进一步完善政策草案,并提交试行。
据悉,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选择北京、上海、深圳等6个城市进行了公租房试点建设,广东选择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和茂名作为公租房试点建设,其中广州、深圳和珠海已经开展了项目实践。
2018年6月26日,《佛山市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开征集。
什么是共有房产?
所谓“共有产权房”是指买方和政府共同享有房屋的产权。
简而言之,政府和产权所有者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但使用权属于购买者,因此购买者可以通过相对较少的资金获得使用权和一定比例的产权。
谁拥有共有房产的产权?
收购人的产权份额为收购人实际出资额占配售房屋总价的比例,其余产权份额由政府承担。
成功购买者持有的产权份额可以由个人选择,条件是个人出资不少于60%,从而形成一个共有产权房。
如何分配共有产权房?供货范围包括谁?
《指导意见》草案明确了向符合当地条件的无房城市家庭(包括单身居民)供应共有产权房,要求各地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合格农民工和在广东工作居住的港澳居民纳入共有产权房供应范围,并规定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如何定价?允许自由贸易吗?
该《指导意见》提到,共有产权房参照同期、同地段、同质量的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确定,销售价格由政府指导,根据不同的建设方式确定。
同时,《指导意见》审议稿也明确指出,如果成功购买者取得了5年的共有产权房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成功购买者持有的产权份额可以转让,但必须转让给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申请人,成功购买者持有的产权份额收益归成功购买者所有。
标题:佛山共有产权房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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