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区购买两套新住房的人将停止贷款
根据佛山市的公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将在部分地区实施限购和差别住房信贷政策。我市将通过盘活现有土地、实施更新改造、改造棚户区和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增加土地供应,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进一步保障住房供应,平衡市场供应。
限制购买区
从今天(7日)起,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将在顺德区禅城区、桂城街、大理镇和南海区、大良街、陈村镇、北窖镇和乐从镇的富水实施。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上述限购区域内,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次购房和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我市非限制区仍实行原有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自2016年10月8日起,上述限购区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
1.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即从未购买过住房)时,根据国家政策,申请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但在申请购房贷款时实际上没有住房的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但没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或相应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家庭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家庭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4.对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个人商业住房贷款。
我市部分地区房价参考(数据来源——佛山经纬房地产网)
佛山新商品房限购
2016佛山有限公司采购政策
标题:在佛山市区购买两套新住房的人将停止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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