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局长:摸清海洋“家底” 发展海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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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海洋的“家”,发展海洋经济
——访国家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红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标志着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主体工作全面启动。鉴于此次调查的意义、范围、对象、内容和方法,国家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你为什么要开展全国海洋经济调查?
王红: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是国务院批准的一次重要的国情海况调查。开展这项调查意义重大。首先,它是科学规划海洋经济长远发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据初步测算,2016年海洋总产量达到7万亿元,同比增长6.8%。海洋经济仍保持着放缓增长、稳定生产、改善结构的发展趋势,并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和劳动就业的新增长点。其次,开展海洋经济调查是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支撑。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产品贸易市场活跃,沿海地区产业集聚加快,为我国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第三,开展海洋经济调查是合理开发海洋资源、维护国家权益和经济安全的现实需要。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海洋不仅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且在支持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和缓解建设用地紧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海洋水产养殖、海洋运输、海洋油气、海水利用等产业的发展,海洋已成为中国的粮食、能源和水资源的战略基地和维护国家权利和经济安全的重要阵地。
记者:调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王红: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在中国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法人和渔民。重点地区是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
本次调查包括涉海单位清单、海洋产业调查、海洋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填海规模、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节能减排、海洋科技创新、涉海企业投融资、沿海开发区、海岛海洋经济等八项专项调查。
其中,海洋相关单位清单的主要对象是在11个沿海省(区、市)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法律实体,包括各法律实体生产的海洋产品、提供的海洋服务和建立的海洋专业。工业调查的对象是在11个沿海省(区、市)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法人实体和渔民,包括海洋及相关产业的生产和经营、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
记者:如何确保调查的顺利实施?
王红:本次调查的结果主要包括六大类,即数据类、目录类、地图类、报表类、方案和标准类、数据库和系统类。其中,数据成果包括海洋经济调查的主要数据和调查的基础数据集;数据库和系统成果主要包括海洋经济调查数据库、涉海单位清单系统等。
本次调查是我国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涉及面广,难度大。为了确保调查的科学可行性,自2015年10月以来,已在北海、广西、南通、江苏、石家庄、河北和江苏镇江开展了试点调查。共检查了3,359个单位,分发了2,136份各种类型的问卷。调查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已通过试点得到验证。
为有效掌握调查数据质量,本次调查坚持全过程质量控制、全员控制、分级控制、分类控制的原则,在数据采集过程中严格控制数据源质量,严格执行“四级审核制”,即实行填报单位内部审核、调查人员验收、调查教师复查、调查人员互查的数据审核机制。在数据处理阶段,依托现代计算机技术,结合人工审核,进行计算机有效性检查和人工重录检查,并进行数据必要性检查、确认检查、专业细化检查、汇总检查和专家评审等多种数据质量控制。同时,建立了活动期间和活动后的质量抽查环节,对调查数据的填写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综合误差率对各地的调查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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