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大学“限外令”:大学岂能搞“闲人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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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山大学南校区和东校区发布了一项“外部限制令”,要求除教师、学生、校友和教职员工外,原则上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学校表示,这是为了确保教学和生活的安全和秩序的教师和学生。这一举措引起了公众的激烈辩论。支持者认为这是一个“无助的举动”,而反对者则质疑这是一个“无能的政策”。
大学可以“禁止入内”吗?
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机构和场所,其首要的社会职能和责任在于教学秩序的有序实施,以保证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顺利实现。因此,为加强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校园公共设施,维护教学管理秩序,高校实施“豁免令”是合理的。
事实上,由于大学的开放,各种尴尬和不良后果的发生并不少见。例如,在武汉大学,参观樱花的游客太多,影响了教学秩序。在一些大学里,学生甚至遭到年轻人的暴力殴打,并被送到重症监护室。中山大学“特别命令”的触发也是由于最近几起校外人员冲击教室的事件。毕竟,如果我们只是“开放校园”,而不进行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无疑是本末倒置,破坏了校园教学秩序。
然而,从大学资源的公共性、培育的精神和承担的社会责任来看,开放学校和接受公众也是其应有的意义。大学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大学的社会公共资源应该向社会辐射,由公众共享,而不是由大学师生独享。
更重要的是,大学作为承载人类社会文明进程的精神高地,应该承担更丰富的社会责任,接受更多元化的价值追求。大学的职能责任不仅限于教学和科研,还在于文化传承和服务社会。通过合理开放校园,向公众提供更多的公共设施和教育资源,它不仅有助于建设学习型社会,而且积极在公共教育领域落实共享理念。此外,开放的校园所传达的包容、开放的大学精神和人文光辉,不仅将学生教育在“象牙塔”中,也滋养了公众的心灵,有助于营造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
事实上,维护大学教学秩序和开放校园并不是绝对矛盾和不可调和的。例如,清华大学设立了特定的“开放日”和特定的向公众开放的区域,以确保校园的正常教学不受影响;武汉大学在“樱花节”前采取限量发放“樱花券”的方式,缓解“樱花抢劫”的困境。
事实上,关于大学能否“闲人免进”的争论反映了公共领域治理中如何平衡秩序与自由的难题,也质疑了规则制定者的管理能力水平。高校管理者与其挂着“禁止入内”的招牌,倒不如通过创新和改变管理服务机制来解决难题,既充分保障了高校的教学管理秩序,又让公众充分自由地享受高校带来的公共利益,真正达到兼顾秩序与自由、实现双方共赢的“最大公分母”。
标题:人民日报谈大学“限外令”:大学岂能搞“闲人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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