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上任首把火烧向现金贷:未来或入网贷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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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将首先陷入“银行风险”。在此之前,郭树清在中国证监会任职的500多天里推出了70多项新政策,被金融界视为改革派官员。现在,轮到银行业学习郭新政的效率和勇气了。
4月10日,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风险防控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十九条提到:“做好清理整顿“现金贷款”业务活动。点对点贷款中的信息中介应根据法律法规开展业务,确保贷款人拥有合法的资金来源,并禁止欺诈和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非法借贷和暴力收取。”
同时,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指导意见》的提问时,再次强调现金贷款是《意见》中防控的重点风险之一。原文是“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继续推进p2p贷款平台风险专项整治,做好校园网上贷款和“现金贷款”业务清理整顿工作。"
现金贷款(又称小额现金贷款)作为消费金融的一个重要分支,自2015年以来在中国开始强劲增长,蚂蚁金服、腾讯和新浪等互联网巨头也开始部署现金贷款。
随着现金贷款的迅速发展,该行业因涉嫌高利贷、砍头利息和暴力集资而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质疑。意见中提到的现金贷款是否与现金贷款的混乱有关?监管机构发出了什么信号?
现金贷款还是网上贷款?
在过去,现金贷款的所有权是有争议的。一些人认为现金贷款是消费金融的衍生物。有人认为现金贷款是一种基于网络的贷款行为,现金贷款平台履行信息中介的功能,因此应该属于网上贷款的范畴;另一方面,现金贷款平台普遍认为现金贷款既不是消费金融,也不是网上贷款,其在英国的名称是“高成本短期信贷”。
由于现金贷款的所有权不明确,现金贷款的从业人员普遍认为现金贷款目前处于监管的盲点,在我国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管理方法。
当《意见》提到现金贷款的内容时,他们提到了“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此外,根据野马金融的不完全统计,这可能是银监会首次在公开文件中描述“现金贷款”。中国互联网财经研究所副所长欧阳日辉表示,从写作逻辑来看,不能排除银监会有意将现金贷款归类为网上贷款,但“意见,
一位负责现金贷款的人士还告诉野马金融,意见中的描述揭示了现金贷款可以归类为在线贷款管理的可能性,但现金贷款的定义非常宽泛。毕竟,贷款都是现金形式,不能说《意见》中的现金贷款是指小额现金贷款。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现金贷款属于网上贷款的范畴,今后将按照《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因此目前大部分现金贷款平台都面临整改。
现金贷款将面临许多挑战
现金贷款的标签之一是“高利率”。一本新的媒体书籍《财经》曾经提到,市场上78个知名的现金贷款平台的利率都已经统计过了,这些平台的平均年利率是158%。
上述现金借贷机构的负责人告诉野马金融,由于现金借贷服务针对的是次级人群,所以选择小额策略是为了确保客户能够偿还贷款,但现金借贷行业的坏账仍然很高,高利率也是一种弥补坏账的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约定了逾期利率和违约金或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选择收取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也可以两者同时收取,但累计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对于许多现金借贷平台来说,在借贷时直接扣除部分资金作为平台费用或利息也是一种“风险控制”措施。一些律师表示,司法规定在贷款过程中不能有砍头利息(即提前扣利息)。如果贷款本金从还款保函中扣除,剩余部分将被发送给借款人,这是一种变相的砍头利息,涉嫌违法。
网上贷款从业者张立群认为,过去对现金贷款的监管主体和政策并不明确,虽然有不受法律保护甚至涉嫌违法的行为,但它们能够正常运作。但是,一旦被归类为网上贷款,监管主体明确,高利息和砍头利息的行为就会被弱化。如果平台不能在风险控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行业将面临升级,不能升级的平台可能被淘汰。
值得一提的是,《暂行办法》对网上贷款平台的银行存管和备案做出了明确要求。如果现金贷款的未来所有权显然是网上贷款,那么未来将有很多工作要做。然而,和p2p一样,黄金只有在大浪淘沙时才会出现。只有经受住监管的考验,我们才能做大做强,让行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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