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对因病致贫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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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康敏/谢文舒青/照片
从武汉开车4个小时后,我们到达湖北省咸宁市铜山县夏衍乡新浦村,见到了陈洁和她的父母。
个子矮小、脸色苍白的陈洁羞于见陌生人。幸运的是,她的父母在身边帮助她交流。我们一起谈论了她的病。
陈洁,湖北省咸宁市铜山县的一名白血病女孩。2016年12月14日19: 00,我妈妈正在厨房做饭。陈洁拿着母亲的手机,和2014年帮助过她的亲人聊天。这些好心人经常通过微信询问孩子的病情和生活状况。
陈洁出生于2006年,2016年刚满10岁。2013年7月19日,陈洁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并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住院治疗。今年10月,的父亲陈和母亲肖在武汉同济医院进行了配对,他们父亲的骨髓可以进行移植。2013年底,陈洁转到河北省燕京医院白血病专科进行治疗,移植手术于2014年1月2日完成,2014年11月出院,期间经常接受透析治疗。
2016年12月14日19: 30,吃完饭后,陈洁在家里用橡皮筋跳了起来,这是她最喜欢的游戏。陈洁的父母用手机招聘软件找到一些兼职工作,赚更多的钱来还债。
住院期间,家人一直在报销出院后的一些医疗费用,然后借钱住院。骨髓移植的费用高达60万元,医疗总费用高达100万元,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残酷的现实让父亲陈担心。尽管陈洁通过当地媒体的宣传、社会爱心人士和民营企业家的捐赠获得了3.51万元,但高额的自费医疗费用仍然困扰着这个农村家庭。
2016年12月13日,陈洁在学校没有其他孩子那么活泼。她的班主任说,陈洁心中有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她在10岁时经历了太多。
在采访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健康保险部经理胡向《中国保险报》记者表示,自2013年8月首次住院以来,已连续住院十余次,先后转到武汉和北京,期间不断进行透析和检查,医疗费用总额达14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限额为10万元。如果没有大病保险,剩下的费用在陈洁高达133万元,将不得不自己承担。2014年1月,中国人寿铜山县分公司在了解到急需后期治疗资金的患者的特殊情况后,立即向上级公司进行了汇报,希望尽快对大病进行补偿。中国人寿咸宁分公司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做出了“特殊案件特殊处理”的决定,并安排铜山分公司派专人跟踪案件。中国人寿铜山县分公司与医院沟通,通过医院直接邮寄相关报销凭证,简化了理赔相关流程,并尽快支付了陈洁案。从2014年到2016年底,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10次,总金额为58.97万元。患者的后期治疗费用基本上由大病保险报销维持。这有效地保证了后续治疗和疾病控制。患者病情基本稳定后,患者家属来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铜山县分公司,向公司负责人及相关理赔人员表示感谢,感谢国家的良好政策,感谢中国人寿提供的优质、便捷、高效的理赔服务,在经济上减轻了患者全家的负担,给患者以极大的精神关怀。
2016年12月13日15: 0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前来看望陈杰的家人。
由于治疗费用巨大,疼痛难忍,在治疗过程中犹豫不决,退而求其次,陈却坚定地表示:“既然你有希望通过治疗痊愈,那我就破产一辈子,送你去治疗。”因为父亲的话,陈洁下定决心:“我一定要配合好治疗,让我的父母以后过上好日子。”目前,陈洁骨髓移植已经成功,他的病情已经基本治愈。他又开始上学了。
陈洁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会用200%的努力来报答大家对我的爱和帮助。”
2016年12月13日20: 00,陈洁完成了作业,准备吃药。
记者了解到,在此索赔案例中,患者实际发生住院费用14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至封顶线10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6.99%;大病保险报销率为41.11%,总报销率为48.1%。患者自己承担74.21万元,占51.9%。大病保险按照25元的筹资标准支付58.79万元,保证倍数为2.35万倍。它充分体现了“大病保险”的效果,延长了生命,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陈洁和父母拍了一张照片,旁边是白血病的诊断证明。
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特别提到了陈洁,肯定了这个典型。他说,目前,大病保险已在全国实现全覆盖,345万名大病患者直接受益,报销金额比原来普遍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尤其是大病保险给贫困家庭带来了希望。湖北省铜山县的一个小女孩被诊断出患有白血病。骨髓移植费用超过100万元,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限额仅为10万元。由于有了大病保险,她的报销金额大大增加到69万元,报销比例从10%提高到近70%,大大减轻了医疗负担,避免了这个农村家庭因大病而陷入困境。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9.2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亿人。中国人寿咸宁分公司自承接大病保险业务以来,积极履行服务承诺,及时支付保险赔偿金,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2016年12月13日21: 00,陈洁的父母给孩子量完体温后,一家三口准备休息。
中国人寿湖北省分公司健康保险部部长段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六部委要求和湖北省政府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咸宁市于2013年1月11日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中国人寿咸宁分公司承保咸宁市西安区、赤壁市和铜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对象覆盖区内所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包括农民工,参保总人数已达106.7万人。2013年至2015年,筹资标准为25元,保障方案为:新农合报销的患者,超过8000元的遵医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累进支付(8000-30000元50%,30000-50000元60%,50000元以上70%),不设上限。
中国人寿咸宁分公司采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申报、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和转后医疗、保险公司与经办部门共办收据”的方式,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率先在省、市、县医疗机构开通即时结算申报。在本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出院时只需自行支付医疗费用;到省外就医的患者只需一次性向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理赔数据,即可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理赔,报销手续简单快捷。截至2015年底,公司为全市3.23万农民提供了大病保险服务,赔付金额为7981万元。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后,统筹地区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水平提高了9.2个百分点。其中,一个人的最高赔偿额为58.97万元。
标题:大病保险对因病致贫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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