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修订 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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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于2月22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首次增加了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条款。
新华社记者赵文君,于佳鑫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于22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首次增加了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条款。
草案规定,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和干扰互联网领域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并明确规定了应当禁止的行为,从而增强了行政执法在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作用。
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一是进一步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新的业务形式和新的业务模式,根据控制商业贿赂、保护商业秘密和适应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需要,对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二是理顺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与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商标法等法律接轨。三是明确了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强化了行政处罚,加大了对违法者的信用处罚。
NPC金融经济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以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茂在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时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模式不断出现,现行法律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据不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和治理机制不完善,行政查处手段进一步创新等方面。(结束)
标题: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修订 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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