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运用监管今年“严”字当头 保监会称一系列规范性措施正在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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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出席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专题培训会,指出2017年及今后一段时间,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要“严”,包括严格监管保险资金关联交易,实行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
此前,陈文辉在撰写下一步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重点工作的文章时,也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保险资金市场化改革正在进入“深水区”,一系列规章制度正在出台,包括修订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系统规范保险投资。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研究分类监管标准和修订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是今后改革的两大亮点,这不仅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也有利于使监管更加全面、系统,有利于保险投资更加稳定,防范风险。
陈文辉指出,2017年及未来一段时间,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将牢牢把握“保险业以保险命名,中国保监会以监管命名”的定位,坚决处置存在的潜在风险,取消不合格投资能力记录,严惩违规机构,追究投资责任人责任,牢牢把握无系统性区域风险底线。
具体主要措施包括:实施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支持稳定规范的机构拓展业务,限制或取消高风险保险机构的相关业务;严格规范保险资金关联交易,严格加强投资能力管理,严格控制产品注册、备案和审批,严格责任追究和处罚;加快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定量评估、定性评估和压力测试制度。
此外,陈文辉在文章中透露,《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暂行办法》将在完善公司治理和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层面进行修订和完善。研究制定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金融产品、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自2015年底以来,个人保险基金的“激进”投资行为引发了市场争议。为此,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立监管公开询问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措施,从投资、责任、中间环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记者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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