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确保“僵尸企业”无法用债转股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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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债转股”市场化法制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0.5个百分点,以支持“债转股”项目市场化法制化,刺激同规模社会资金参与。
国家发改委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严鹏程昨日表示,这是一个在政策设计之初就受到高度重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防止债转股注入僵尸企业的政策和机制上。在政策方面,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僵尸企业”的市场化债转股。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明确要求RRR减资资金不能用于“僵尸企业”。在机制上,建立了一套以市场化和法治原则为核心的制度,确保“僵尸企业”和应该退出的企业无法通过债转股生存。也就是说,由市场来判断谁是有前途的企业,谁是僵尸企业。如果它是错的,它将受到市场的惩罚。债转股机构和投资者必须承担损失,政府不会承担。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达到17,220亿元,到位资金3469亿元,涉及109家高负债、高质量、发展前景看好的企业。从签署的项目来看,银行及其附属执行机构签署的项目比例超过80%,到位资金比例也超过70%。
关于RRR定向减持资金使用情况,严鹏程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定向支持市场化债转股,释放的资金将促使社会资金参与比例不低于1:1。虽然实施机构需要经过一定的内部决策程序,筹集社会资金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但这一政策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市场化债转股对股权投资基金的吸引力,有利于理顺储蓄向股权投资有序转化的渠道。
严鹏程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为定向使用RRR减债资金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准确推进RRR减债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推动高负债质量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标题:发改委:确保“僵尸企业”无法用债转股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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