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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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7日电(记者鲁亚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个部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不仅要全面加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及相关企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要全面启动和实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项目。
开发和扩大新的动能,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意见》提出要调整和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在做大做强的新动能中,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的优质就业岗位。实施数字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将数字经济相关职业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范围,加大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人才教育资源建设投入,创建一批数字人才培养示范机构。
《意见》提出要加快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全面加强家政服务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及相关企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加”家政服务和养老服务,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家政养老岗位。鼓励更多的职业院校(包括技术院校)开设家政服务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更多的家政服务和养老服务人才。规范国内养老从业人员的劳动就业关系,促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有效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发展更多的生活服务业岗位。
《意见》提出,要全面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进一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导轮训和农村实用人才领导培训。实施农产品(000061,诊断单位)加工业促进行动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行动,建设一批加工园区和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试验区,开发和扩大新的市场主体,吸纳农民就业。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加快培育大型专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专业农民就业规模。
《意见》提出支持返乡创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鼓励发展型和政策型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农村“双创新”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信贷支持,促进资金、信息等要素随人才回流回归农村,加快培育返乡创业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振兴,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
对于符合产业升级方向、产品技术先进、但由于国内外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而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意见》要求,如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裁员,将继续实施协助企业稳定岗位的护航行动,鼓励企业尽力稳定现有岗位。
完善就业和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建立分级预警、分级应对、分级实施的应对机制。充分利用就业补贴资金,按规定及时将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人员纳入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
人民日报(2018年7月18日,第13版)
标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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