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起,佛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调整单位已调整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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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职工养老保险7月份单位缴费调整为12%
从7月1日起,佛山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11%调整为12%。记者昨日从佛山相关部门了解到,自2014年全省调整最低缴费基数至2139元/月以来,此次费率调整后,企业最低缴费单位部分为296.16元/月。
据了解,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自2012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11%。但是,根据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的通知,2015年要统一全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在缴费比例低于13%的地区逐步调整到13%。自2006年以来,佛山市企业年金按国家10%的调整要求逐年大幅提高,从人均802元/月提高到2438元/月,退休人员人数也从2006年的18万增加到44万。然而,与2015年13%的省级要求相比,仍有2个百分点的差距。
“为确保“十二五”末实现全省统一的单位缴费比例,确保单位缴费比例平稳过渡,计划从2014年7月起从11%调整到12%,到2015年下半年达到13%的总体要求。”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省人民社会福利厅批准佛山市从2014年7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例由11%调整为12%。根据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的计算,2014年全省调整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39元/月,此次费率调整后,企业缴费的最低单位部分为296.16元/月。
标题:自7月起,佛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调整单位已调整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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