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养老资格认证将于20日结束后临时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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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养老金资格认证将在逾期10天后临时发放
今年的“养老金资格认证”于本月20日结束。那些在去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必须通过这一程序,否则他们将从7月起被暂停支付养老金。市社保局提醒相关退休人员尽快到社保部门办理手续。
根据省社保局的要求,我市于2014年4月1日至6月20日开展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据报道,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年被认证一次。如果一年内没有认证记录,养老金将从第13个月起暂停发放。也就是说,如果在6月20日之前没有办完手续,养老金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但是,如果逾期,你可以将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带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你可以从下个月起领取新的养老金和重新发放福利。养老金资格认证可以跨地区进行。
认证指南
1.如因残疾或疾病不能亲自去办理养老资格认证手续,应提交医疗机构或单位、本人身体状况的街道证明、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受托人身份证等文件。80岁以上退休人员需要委托他人协助办理证明手续,并提供街道、居委会或公安部门的居住证明以及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台港澳居民或外国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2.现居住在佛山的退休人员,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直接到居住地社保机构,通过省级“认证援助系统”办理资格认证手续,无需回佛山。
3.对于居住在省外佛山的退休人员,认证工作不能由中介机构办理,但必须在发放养老金的地方修改退休人员档案,并提供居住在省外的联系地址和电话。每年3月,社会保障部门将向退休人员颁发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书。退休人员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街道进行认证,然后将表格寄回佛山进行认证。逾期申请的,还须将此表寄回养老金发放地,并办理“逾期补办核验”手续。
4.居住在我市的外省退休人员也可在我市申请养老资格认证。例如,在海南退休、现居住在佛山的老年人,可将身份证原件带到其居住的社会保障机构并加盖印章,然后将其作为资格证书送回发放养老金的地方。
标题:佛山养老资格认证将于20日结束后临时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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