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从去年10月开始实行室内停车,每月最高收费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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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顺德将从10月开始实行室内停车,每月收费380元
记者28日获悉,顺德区新版《机动车停放保管收费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由区发展规划统计局正式发布实施。新《实施细则》调整了23项收费标准,占全部收费项目的32%,其中增加11项,减少12项。
调整了23项收费标准
据报道,顺德区现行机动车停放及仓储服务收费标准于2009年制定,2010年9月实施。近四年来,随着停车位供需矛盾的加剧和各种成本的上升,收费标准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
以住宅区地下停车位为例,一般售价在15万元至35万元之间,私有产权的小型地下停车位月租金预计在400元至700元之间。顺德区2010年住宅区室内停车位最高限价为300元/月,成本审核结果显示,室内停车位平均成本为379元/月。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收费超标现象日益增多,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只卖车位不出租,价格矛盾日益加剧。
因此,在初步调查和成本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区发展和规划局于今年3月按照定价程序举行了听证会。根据听证会上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细则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并报区政府批准。
记者看到,新版《实施细则》调整了23项收费标准,占全部收费项目的32%,其中上调11项,下调12项。调整幅度较大,如:商业夜最高价车从10元调整到16元;购物车从15元调整到25元;住宅室内停车场月保险标准从300元调整到380元,室外停车场从180元调整到250元。取消保定市商业停车场月价格。
路边停车或阶梯充电
记者看到,在24小时最高限价栏目中,配套停车场的车从40元降到30元,大车从60元降到50元;然而,交通枢纽和旅游景点(如车站和码头)的室内专业停车场24小时最高价格已全面下调。其他一些项目已经过微调。例如,室外封闭和开放分类已被添加到住宅标准中,而开放标准保持不变;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和公共停车场增加了政府全额投资的室内专业停车场。
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新《实施细则》中收费标准的调整有升有降,更符合顺德当前的实际情况。通过价格杠杆,闲置停车位被激活,停车资源被挖掘,停车困难被缓解。下一阶段,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将对全区住宅小区和各类停车场收费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停车收费行为。
此外,新《实施细则》补充完善了各城镇和街道路边停车收费的内容,单独列为第七条,详细规定了各城镇和街道路边停车收费的制定原则,并对停车场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该条例指出,机动车在城市道路占用停车位(包括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停车费实行政府定价;此外,各镇(街道)要按照有利于政府交通管理政策落实的原则,鼓励各类资金投资停车场建设,合理补偿运营成本,依法纳税,综合考虑停车场设施等级、服务功能、服务对象、地理位置、市场供求关系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进差别化停车收费,鼓励实施阶梯式收费。
标题:佛山市顺德区从去年10月开始实行室内停车,每月最高收费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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