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另一批专业资格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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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1月取消一批专业资格
中国有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和执照。为了降低就业门槛和促进创业,国务院今年开始推动减少职业资格的执照和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孙建利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昨日表示,今年11月将取消一些专业资格。
所有没有根据的职业资格证书将被取消
中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目前,职业资格分为两类:一类是准入职业资格,另一类是等级评定职业资格。准入职业资格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而等级评价职业资格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是为社会提供的人才评价服务。
张立新介绍说,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资格许可事项被分批取消。这里所说的“资格许可事项”主要是指取消一些准入专业资格:所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专业资格将被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的准入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没有密切关系,不应以职业资格的方式进行管理的,应按照程序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对于等级评定职业资格,现行原则是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设定的职业资格;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行业协会、协会规定的专业资格也应当取消。确需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和管理。
2015年,取消专业资格的工作基本完成
据孙建利介绍,据不完全了解,截至2013年,中国各地区、各部门设定的职业资格有1100多项,其中国务院各部门设定的职业资格有560多项,地方政府设定的职业资格有570多项。
今年6月和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了两次研究,分两批取消了国务院部门规定的58项职业资格,并部署地方政府取消地方政府规定的570多项职业资格。孙建利表示,下一步要继续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加大专业资格的减让力度,今年11月取消一批专业资格,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专业资格减让发证工作。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件”),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等11项职业资格。
同时,孙健表示,今后国家应建立以名单和目录为基础的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列入目录的职业资格可以开展相关认证活动;有必要修订国家职业分类制度,提高职业标准,完善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制定和发布职业资格管理条例,实现职业资格的法制化管理。
杜绝乱考乱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也指出,取消职业资格并不意味着取消所有职业资格,也不意味着取消职业资格制度。
张立新说,在实施职业资格制度时,有两点需要强调。一是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简化管理和下放的要求,进一步降低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证,取消不必要的就业和创业门槛,取消随机考试。乱发证件的现象;第二,要严格依法实施就业准入制度。
张立新说,确实有一些职业(工作类型)涉及公共安全、个人健康以及生命和财产安全,应当给予就业机会。例如,锅炉设备操作员、锅炉设备安装人员、维修电工、食品检验工人等。鉴于这种情况,张立新表示,在减少职业资格许可的同时,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就业准入制度。
“降低专业资格和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并不矛盾,也不应被忽视。必须减少这种减少,而且还必须实施准入。”张立新说。(杨光)全国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认证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品牌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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