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湄公河惨案二审开庭审理
本报昆明12月20日电记者李娜刘百军今天上午9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了湄公河中国船员杀害事件。 上诉人莫奇坎及其委托辩护人、桑康查萨及其委托辩护人、埃雷、扎西卡、扎扎扎扎扎、扎拖普及其指定辩护人来到法庭参加诉讼,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4名检察官出庭履行职责。
糯康犯罪集团在湄公河流域长期实施毒品运输、绑架、劫持船只等犯罪活动,严重威胁周边地区的国家安全和该流域的航运秩序。 年10月5日,糯康集团成员在湄公河持枪劫持了中国船“华平号”和“玉兴8号”,绑架并控制了13名船员,把预先准备好的毒品放在船上。 扎西卡等人向船员开枪后,乘游艇逃跑了。 在岸边等待的泰国非法军人开枪射击两艘中国船,将13名中国船员的尸体扔进湄公河。 事件发生后,湄公河国际航运水道暂时中断。
年12月10日,中老缅联合巡逻执法首次航行仪式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关累港举行,4国联合巡逻执法正式启动,湄公河国际航运水路重新通航。 中美泰联合执法活动,大力打击跨国犯罪,比较有效地维持了湄公河的航运秩序和安全。 其间,中国与泰国、缅甸、老挝警察合作,就中国船员杀害事件展开调查,相关各国积极提供协助,为逮捕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做出了艰苦努力,将本案处理成为国际司法合作的成功事例。
年9月20日,莫奇坎等6名被告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船只、劫持事件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根据相关司法协定,泰国、老挝13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了莫奇坎犯罪集团的相关犯罪事实。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6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毒品运输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几罪和处罚,判处糯康、桑康查萨、依莱死刑。 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罪几罪和处罚,判处扎西卡死刑,判处扎波德死刑,延期了2年的执行。 因劫持船只罪判处拖把8年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发出后,莫奇康等6名被告人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有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也就赔偿问题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立案,进行二审公开庭审理。
在审判中,出庭检察认为一审法院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正确判决各被告人有罪,量刑适当,在二审法院所有案件中驳回上诉,根据原判判决6名被告人有罪 六名上诉人的辩护律师分别发表了辩护意见。
今天的审判经过法庭调查、法庭争论阶段,莫奇坎等6名上诉人作了最后陈述。 二审法庭依然采取现场翻译和同声传译相结合的方法,保障莫奇坎等人使用审判中熟悉的语言参加诉讼。 鉴于本案案件重大,审判长发表休庭后共同议院的评议,案件择期宣判。
老挝、泰国驻昆领事馆官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300多人旁听了审判。
(原标题:湄公河事件二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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