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新助残政策:残疾人服务机构还是免征营业税
顺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顺德区残疾人服务组织发展扶持办法》,并正式征求外界意见。其中,自2015年以来,顺德区一个纳税年度实际接受服务的平均人数占在职员工总数的≥25%,实际残疾人数≥10的可免征营业税。
据报道,这种方法适用于各种非营利的残疾人服务组织,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残疾人护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公园中心(庇护工场、医疗站)、社区康复站等。,主要为顺德区残疾人服务,并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
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资金和运行费用补贴每年申报一次,各服务机构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机构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支持申请(区级机构向区级业务部门提出申请)。
对符合支持措施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其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采取政府提供或租赁场地的方式,并建立日常运行资金支持机制。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和机构运营服务,实行建设项目补贴和日常运营费用补贴,并根据价格指标,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顺德区扶持残疾人服务组织发展办法》网上征求意见
为了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解决残疾人服务的实际需要,促进残疾人服务机构持续、有效、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我局牵头起草了《顺德区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扶持办法》,现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14日前致电0757-22831162,或直接邮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大德明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事务处(528300)。联系人:林先生。附件:顺德区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2014年9月]。pdf
标题:顺德新助残政策:残疾人服务机构还是免征营业税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2995.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