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基层党支部建设有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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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昆明11月26日电(记者李茂英)云南省委组织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9项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农村、社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高校教职工、大学生和中小学校九类党支部建立的标准化标准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
《通知》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标准化五个方面细化了各级党支部的建设标准,为基层党建工作涉及的各个方面制定了统一的标准“尺度”,形成了一套覆盖全省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使基层党支部建设有尺度、有方向、有评价依据。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对各个领域的党支部进行分类和排队,逐步建立规范的建设台帐,发现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制定准确的政策。要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分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每年命名一批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的带动作用。
《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书记做好党建工作,要与年终考评挂钩,同时实行班子成员联动制度,指导联系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注重总结经验,突出示范带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达到目标的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工作不力的责任。
《人民日报》(2017年11月27日,第11版)
标题:云南 基层党支部建设有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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