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信托本源 迎接资管新时代
本篇文章1714字,读完约4分钟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信托公司在多元化资产管理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16年底,信托公司托管的信托资金余额为17.5万亿元。那么,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蓬勃发展,各种资产管理产品规模巨大,在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资产管理行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不一致、资金在金融体系中转移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监管当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即从虚拟到现实的剥离和去杠杆化金融。中融信托认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仅10天,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监管部门的坚定决心、充分信心和扎实高效的执行力。
《指导意见》发布后,无论是产品分类、降低流动性风险还是打破刚性赎回,都将得到平等对待。在监管方面,信托公司预计将与商业银行、证券和保险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中国人民大学信托基金研究所执行主任邢成说。
邢成认为,《指导意见》最终提出设立过渡期,体现了“以旧换新”的原则,表明意见的制定充分考虑了现实,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促进信托乃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积极作用。
中融信托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刘洋表示,《指导意见》旨在统一监管标准,消除监管套利,规范业务发展。我相信,经过统一标准、高效实施和切实可行的新监管政策的洗礼,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必将迎来一个更加统一、规范和可持续的新时代,更好地把握供应方结构改革的战略机遇期。
这对信托业有着深远的影响
从内容上看,《指导意见》再次明确了资产管理的属性,并做了几点规定:一是资产管理(固定收益、股权、衍生产品、混合等)。)需要找到风险匹配的投资者;二是对于非标准产品,从风险控制、流动性管理、杠杆水平等方面要求严格。,并且要求更加详细和完善。关键是要加大对基金池的治理,严格赎回的定义,提高投资者的认可标准。严格术语错配定义,禁止开放式产品投资股权资产,再次强调第三方独立托管,但关联公司可以对资产管理子公司进行托管;再次,要再次强调禁止多层嵌套和渠道业务,加强综合统计。
根据中融信托的分析,不同风险容忍度的投资者应采用不同的资产管理产品,以避免低风险容忍度的投资者因虚假宣传和刚性赎回而购买高风险资产管理产品,有效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利益。此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回归原有业务,在各自专业领域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使资产管理行业回归能够支撑实体经济的原点,防范金融市场的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充分体现了以央行为首的金融监管部门的高专业水平。
就信托业而言,《指导意见》也将具有深远的意义。邢成表示,《指导意见》提出要降低影子银行的风险,即防范过去出现的平台业务、报表业务和渠道业务规避监管政策。因此,在过去,高渠道业务的传统信托公司将受到严重冲击。
短期内,信托公司可能面临调整产品净值、切断渠道和清理资金池的压力,行业需要一些时间来调整和消化。然而,从长远来看,这将有助于迫使信托加强其积极的管理能力,并有助于恢复信托的原有业务。中融信托认为,在不断明确的监管政策环境下,信托公司需要不断提高主动管理能力,除了加强寻找优质资产的能力外,还要加强业务准入标准、风险控制、产品设计和直销渠道以及客户服务体系的建设,这将构成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刚性赎回的标准,建立了投诉举报机制,反映了监管部门打破资产管理产品刚性赎回的决心。
邢诚认为,这对信托业意义重大,应注意三点:一是必须界定什么是刚性赎回;第二,在什么情况下刚性赎回是非法的;第三,如果刚性赎回被打破,如何界定责任。
至于信托业未来将如何迎接这一挑战和机遇,业内许多人表示,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将是唯一的出路。新规定对资产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专业人才和品牌声誉的建设将更加重要。刘洋表示,转型发展是一项重大挑战,必须提升公司回报的资产管理性质,回报是受人委托,为他人理财。
标题:回归信托本源 迎接资管新时代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8965.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从源头减少和防范不良资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