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包容性城市重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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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居民是否可以根据特定标准享受公共服务违背了和谐的概念
■每个公民,无论“新旧”,都是城市的主人,共享和共同治理的理念应该贯穿始终。
■最大的挑战是经济一体化,即来自各行各业的“新公民”定居在城市,并被有机地纳入城市发展系统
记者:“包容性城市”的概念是由联合国人居署于2000年首次提出的。你认为包容性城市的定义是什么?
于海:人居署提出的“包容性城市”概念强调城市发展在经济、社会、治理、文化和きだよ 0/等领域的平衡与统一,强调城市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内在一致性,强调城市中不同主体发展权利的平等,这将有助于解决城市特别是全球大都市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碎片化”问题。2015年,联合国提出的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中有一半以上涉及减贫、医疗保健、教育和城市住区的包容性发展。
中国现在重视建设包容性城市。以上海为例,2010年10月世博会高峰论坛发表的《上海宣言》指出:“城市要协调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注重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营造权利共享、机会平等、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努力缩小收入差距,让每一个居民都能分享城市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实现个人的成长。”我认为,包容性发展意味着所有地区和群体都有权参与发展并分享发展成果。
记者:建设包容性城市强调每个人都可以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你认为建设一个包容性城市的意义是什么?
于海: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已经导致2亿多农民进入城市,成为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非注册人口”。他们被称为“农民工”,由于他们的出生地身份,他们无法获得大城市居民的户口。户籍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中国的户籍包括城乡身份的区分和排他性的福利安排。亿万农民工为城市繁荣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他们没有居民身份,他们只能享受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许多福利和社会保障权利低于城市正式居民,健康、教育和文化机会分配不均。
《2008-2009年世界城市状况》指出,不平等的城市不仅会阻碍经济增长和减少贫困,还会影响人类发展的所有方面。例如,不平等使低收入人群对城市失去了希望,加剧了贫富之间的对立,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从而加剧了城市分化,在社会共存的意义上是不可持续的。为了使社会健康发展,政府有责任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消除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包容性城市”的本质是“人人共享的城市”。规定居民是否可以按照特定的标准享受公共服务,是与和谐理念相悖的。法律法规可以限制注册人口,但城市生活不会也不应该受到注册人口的限制。
记者:建设包容性城市的要点是什么?
于海:建设包容性城市的关键是“共享”,这意味着普通人(603883,医疗单位)应该分享经济增长、平等社会权利和同质公共服务的成果。我们应该帮助移民、新城市居民、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消除贫困,改善他们的弱势地位,融入主流社会,并在社会政策制定和资源整合中关注贫困者的需求。
特别是,建设一个包容性的城市意味着每一个公民,无论新旧,都是城市的主人,分享和共同治理的概念应该贯穿始终。所有成员都有权参与城市决策,并决定如何重塑他们的生活环境。只有共同参与,才能将不同群体的需求充分纳入城市发展规划,这是包容性发展的基础。分享城市繁荣的成果不仅应增加住房保障和就业机会等“数量”优势,还应提高公民生活的“质量”,如改善城市流动性、改善社区环境和控制污染。
记者:与户籍人口相比,非户籍人口在接受城市管理和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建设一个包容性的城市有什么困难?将来如何更好地解决它?
于海:后来加入城市的“非注册人口”或“新市民”是社会融合的主要目标。这一过程中最大的挑战是经济一体化,即如何在城市定居并有机地融入城市发展体系。为了在未来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设计多元化的经济产业结构,实现包容性经济结构。城市中既有高端高科技产业,也有低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鼓励文化多样性,为城市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具体来说,在城镇体系建设中,要推进多方参与,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加财产收入,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空客房质量。有必要考虑“新公民”的多样化和不断变化的需求,以便在城市公共服务中不留下“死角”。从本质上讲,平等待人意味着不需要设计任何特殊的服务项目,只要他们坚持公共服务待遇的同一个方向,他们就是最理想的包容性城市。
标题:人民日报:包容性城市重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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